海口一公司两天收到3张罚单

海拔新闻 2024-06-01 09:11:28

商报全媒体讯(椰网/海拔新闻记者 徐明锋)6月1日,记者获悉,因未取得零售许可证的个人销售烟花爆竹、产品堆垛不符合规定、消防安全违法,近期,海口宏利达烟花爆竹专营有限公司在两天内收到3张罚单,被罚款合计6.05万元。

据悉,海口宏利达烟花爆竹专营有限公司由海口琼山土产日杂公司、海口市城郊供销合作社、海口富力诚实业有限公司联合出资成立,注册地址是海口市美兰区三江镇琼文路165号。今年4月30日、5月6日,海口市美兰区消防救援大队、海口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美兰分局共计向海口宏利达烟花爆竹专营有限公司开出3份行政处罚决定书。海口宏利达烟花爆竹专营有限公司3次被处罚具体情况:

海口宏利达烟花爆竹专营有限公司存在消防设施、器材未保持完好有效(消防水泵控制柜未保持完好有效、主水泵自动启泵功能故障、备用水泵未保持完好有效、主水泵泵体漏水)的消防安全违法行为。4月30日,海口市美兰区消防救援大队依法对海口宏利达烟花爆竹专营有限公司作出罚款3.65万元的行政处罚。

海口宏利达烟花爆竹专营有限公司向未取得的零售许可证个人吴某销售430件烟花爆竹,运输至屯昌县乌坡镇美华村处存放后被屯昌县公安机关查获。海口宏利达烟花爆竹专营有限公司存在向未取得零售许可证的个人销售烟花爆竹的违法行为。5月6日,海口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美兰分局依法对海口宏利达烟花爆竹专营有限公司作出罚款1.2万元的行政处罚。

此外,海口宏利达烟花爆竹专营有限公司烟花爆竹储仓库,堆垛通道不畅,与库墙之间距离不足0.45米。海口宏利达烟花爆竹专营有限公司存在产品堆垛不符合规定的违法行为。5月6日,海口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美兰分局依法对海口宏利达烟花爆竹专营有限公司作出罚款1.2万元的行政处罚。

【责任编辑:谢镇蔚】

【内容审核:孙令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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