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发布《关于加强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做好分层分类社会救助工作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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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报全媒体讯(椰网/海拔新闻记者 柯育超 许文玉 摄影报道)5月23日,《关于加强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做好分层分类社会救助工作实施方案》政策解读新闻发布会在海口召开。海南省民政厅党组成员、副厅长石清理在会上介绍相关情况,并答记者问。
据介绍,当前海南省共有低收入人口37.04万人,占海南省常住人口数1043万人的约3.6%,其中低保对象17.96万人,特困人员2.6万人,低保边缘家庭2.1万人,支出型困难家庭10.51万人,防止返贫监测对象3.87万人。2023年以来,省民政厅不断健全城乡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机制,加强和省农业农村厅、省医保局等部门信息比对力度,定期会商、分析、比对,向市县推送返贫监测、新增残疾、新增重病等各类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预警数据共17批9.1万条信息,经核查后纳入低保1.3万人,纳入特困233人,认定低保边缘家庭3531人,实施住房救助156户,教育救助2437人次,医疗救助3.5万人次,临时救助1.03万人次,发放残疾人补贴4.03万人次,将社会救助“政策找人”同“人找政策”有机结合,进一步织密了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网,打通了特殊困难群众救助的“最后一公里”。
石清理介绍,去年10月,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民政部等单位《关于加强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做好分层分类社会救助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23〕39号,以下简称《意见》),对加强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健全分层分类社会救助体系作出重要部署。为此,省民政厅协同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医保局等9个单位起草了《关于加强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做好分层分类社会救助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并经省政府办公厅转发。
据了解,《实施方案》在制定过程中,秉承四项原则:一是坚持系统思维,一体推进。一体推进社会救助事业高质量发展,逐步统一全省社会救助标准,促进社会救助制度城乡统筹,搭建覆盖海南常住人口、辐射流动人口、高效应对突发事件的社会救助体系。
二是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建立健全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社会救助标准动态调整机制,守牢底线、突出重点、完善制度、引导预期,实现分层分类社会救助可持续发展。
三是坚持服务大局,共同富裕。让低收入人口共享改革开放发展成果,确保在共同富裕道路上“一个也不少”,为自由贸易港建设提供坚强支撑。
四是坚持制度集成,改革创新。统筹救助资源,增强兜底功能,提升服务能力,积极在刚性支出扣减、居住地申请救助、优化低收入人口认定程序、创新社会救助联办等方面大胆探索,推动社会救助制度改革创新向纵深发展。
《实施方案》主要内容由5部分、19个工作事项和1个任务清单组成。第一部分是完善低收入人口认定。主要阐述什么是低收入人口以及如何认定低收入人口,具体内容包括持续做好低收入人口认定、合理认定刚性支出困难家庭、创新低收入人口认定模式、简化低收入人口认定程序、推动低收入人口扩围增效等5个部分。第二部分是强化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主要明确如何监测低收入人口,具体内容包括完善数据库和监测平台、强化“线上监测预警+线下摸排核查”等动态监测、分类处置预警信息、加强信用场景建设等4个部分。第三部分是做好分层分类社会救助。主要明确对低收入人口实施社会救助的内容及途径。具体内容包括完善低收入人口低保、特困等基本生活救助;探索低收入人口“社会救助联办”改革,即实现低收入人口一次性申请,医疗、教育、住房、就业、应急等各专项救助部门有序衔接,分类提供救助;强化常住人口和境内外来琼流动人口急难救助;丰富困难群众社会救助服务模式;支持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救助服务;支持慈善力量精准救助帮扶等6个部分。第四部分是加强低收入人口救助帮扶工作保障,主要包括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监督检查和健全容纠机制等内容。第五部分是附件,以26项具体化清单形式将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救助任务和责任进行分解。
《实施方案》主要有4个方面的亮点和创新措施:
一是深化社会救助城乡区域统筹,促进基本生活救助高效便捷。坚持“全省一盘棋、全岛同城化”发展理念,推动实现全省社会救助城乡一体化、服务均等化,强调本省户籍人口在居住地或户籍所在地均可申办低保、特困供养等基本生活救助。完善覆盖海南常住人口、辐射流动人口、高效灵活应对突发事件的临时救助制度,对遭遇突发性、紧迫性、灾难性困难导致基本生活暂时出现严重困难的人员,取消户籍地、居住地申请限制,在急难发生地即可申请并得到临时救助,加快形成高效、便捷、精准的海南救助服务新模式。
二是创新低收入人口认定模式,实现低收入人口认定申请“最多跑一次”。全面实行“一次申请授权、一次审核确认”的低收入人口认定机制,逐一对照各类低收入人口认定条件,符合条件的即可认定为相应类别的低收入人口。强化“依申请认定”和“直接认定”相结合,对退出低保、特困供养的对象,在其主动申请或征得其同意后,无需重复提交申请资料,可直接转入低保边缘家庭或刚性支出困难家庭认定程序,为低收入人口提供更方便、快捷的认定申请、办理、查询服务。探索将乡村振兴防止返贫对象纳入民政部门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范围,有序推进防止返贫帮扶和低收入人口常态化帮扶两项政策衔接并轨,为乡村振兴平稳过渡创造条件。
三是探索“社会救助联办”改革,推动“社会救助一件事一次办”。推进社会救助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按照“低收入人口数据一次生成、多处分发、多次利用”的原则,综合运用基本生活救助、专项社会救助、急难社会救助等政策,对不同圈层的救助对象给予常态化救助帮扶,做到分类施策,确保救助服务与需求匹配。探索将群众“串联”申请调整为职能部门“并联”办理,实现低收入人口一次性申请,各专项救助部门依规分层分类提供全领域通办的常态化救助帮扶措施,形成救助合力。
四是推动“物质+服务”社会救助,促进社会救助多元化发展。首先,要保障低保对象获得基本医疗卫生服务。首次在全省范围内建立低保家庭健康体检制度,省级财政安排429.8万元为1.7万名55至64周岁低保对象提供健康体检服务。其次,支持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救助服务。首次开展社会组织公益服务创投大赛,将社会组织参与实施社会救助服务纳入民政领域公益购买服务职能改革试点内容,满足低收入人口多元化救助需求。此外,还支持慈善力量精准救助帮扶。探索依托“海易办”和海南省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信息系统等平台,汇聚低收入人口救助信息和慈善组织项目信息,引导慈善组织及时精准对接低收入人口救助需求,实现政府救助与慈善帮扶有效衔接。
【责任编辑:李彦昆】
【内容审核:孙令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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