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发布6件种业领域典型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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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报全媒体讯(椰网/海拔新闻记者 柯育超 摄影报道)5月21日,海南种业领域典型案例新闻通气会在海口召开,会上,省农业农村厅发布了6件海南种业典型案例,涉及类型包含植物新品种权侵权、假种子、经营不再分装的包装种子应当备案而未备案、偷盗育种材料等案件;涉及的种业环节涵盖植物新品种权临时保护期、植物新品种权保护期、种子生产、销售、种植等,均具有较强的代表性和典型性。
省农业农村厅副厅长马育红介绍,6件典型案例中,在植物新品种权保护方面,甜瓜“都蜜5号”植物新品种临时保护期使用费纠纷案,对于品种权人在临时保护期使用费纠纷中的维权合理开支予以支持,体现了对品种权人的全面保护。该案判决生效后也促成另案当事人达成临时保护期使用费支付协议以及品种权许可协议,实现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水稻“隆科638S”植物新品种权纠纷案,将技术规则和诉讼工作相结合,为降低品种权利的维权难度、扩展植物新品种权保护环节,加强保护力度进行了探索。在市场净化方面,甜瓜“都蜜5号”植物新品种权侵权案、销售毛豆白皮袋种子案,做到行刑衔接,体现了各部门联动,坚决打击违法行为的力度,对市场销售假劣种子违法行为起到了强有力的威慑作用。此外,偷盗育种材料案是加强南繁规范管理,服务种业企业的典型案例。
马育红表示,只有推动种业市场监管与执法工作更深、更实,才能更有效的为“种业振兴行动”保驾护航。
在今后的工作中,省农业农村厅一是要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种业监管和执法是贯彻落实《种子法》、夯实种业振兴行动的重要任务。接下来,切实增强促进种业振兴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严格依法监管,维护市场秩序,净化种业市场,不断提高依法治种、依法兴种水平,推动南繁种业高质量发展,助力自贸港建设。
二是要持续加强法律宣贯。种子管理部门、农业行政执法部门将创新宣传模式,加强《种子法》《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海南自由贸易港促进种业发展若干规定》宣传贯彻,进一步提升品种权人、种子生产经营者和生产者的法律意识,在全社会形成企业知法守法、百姓懂法会用法,营造违法必究、执法必严的良好氛围。
三是要完善大联动的机制。深化农业农村、农业行政执法、司法等执法部门的协同联动,发挥行政监督、执法调查和司法证据保全的重要作用,建立完善适合种业保护的举证规则,着力破解举证难、周期长、赔偿低、成本高等难题。
四是要不断完善监管措施。新形势下如何强化种子市场监管,不断净化市场环境,是一项新的挑战。要认真调整监管措施,防止违法行为钻空子。
五是要加强种业人才培养。各级农业农村部门和农业行政执法部门要建立行政执法人才培养计划,建立符合事业发展与监管队伍建设的长效工作机制。进一步加强专业知识学习和执法能力培训,提高种业执法人员能力水平,着力打造学习型、复合型、专家型执法队伍。
【责任编辑:谢镇蔚】
【内容审核:符 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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