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在多项违法行为!文昌城乡自来水检测有限公司被罚款3万元
商报全媒体讯(椰网/海拔新闻记者 徐明锋)5月10日,文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多起行政处罚案件,其中,因存在多项违法行为,基本条件和技术能力不能持续符合资质认定条件和要求,仍向社会出具具有证明作用的检验检测数据、结果,文昌城乡自来水检测有限公司被罚款3万元。
文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调查结果指出,文昌城乡自来水检测有限公司存在5大问题。一是出具的检验检测报告(报告编号:文检233040~233049)上未加盖检验检测专用章或机构公章、未标注资质认定标志、“签发”栏授权签字人未签字。二是理化室检测台上在用计量器具水银温度计部分未经过检定校准。三是理化室器皿清洗台旁地面及洗涤室“已检样品”区放置着的样品标识仅标注样品名称、联系人和联系电话,缺少规范性唯一标识。四是理化室试验台上“待检样品”区内试剂高锰酸钾标准使用溶液(浓度:0.01000mol/L)未按照标准规定现配现用,比色管架区色度及永久性氯标准色列未按照标准规定配制齐全。五是理化室试验台上“待检样品”区内试剂、待检样品、正检样品、检毕样品混放,已检样品放置在洗涤室内。
调查结果还指出,文昌城乡自来水检测有限公司的上述行为构成设备设施管理不规范,设备设施不能持续满足检验检测要求的违法行为;构成管理体系不完善,不能持续满足检验检测要求的违法行为;构成未依据相关标准或者技术规范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出具检验检测数据、结果,管理体系不完善,不能持续满足检验检测要求的违法行为;构成场所环境管理不规范,工作环境不能持续满足检验检测要求的违法行为。
文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表示,根据调查结果,文昌城乡自来水检测有限公司在设备管理、管理体系运行(样品标识、标准方法选用等是管理体系运行的关键要素)、环境管理等方面存在问题,基本条件和技术能力不能持续符合资质认定条件和要求,仍向社会出具具有证明作用的检验检测数据、结果。
据悉,文昌城乡自来水检测有限公司由文昌城乡自来水集团有限公司出资成立,注册地址是文昌市文城镇文昌大道北山水厂内,曾用名是文昌益民供水服务有限公司、文昌益民水质检测有限公司。针对文昌城乡自来水检测有限公司存在上述违法行为,4月28日,文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责令文昌城乡自来水检测有限公司限期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对文昌城乡自来水检测有限公司作出罚款30000元的行政处罚。
【责任编辑:黄奕宏】
【内容审核:杨颜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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