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启动交通运输领域环境空气质量改善专项整治行动
商报全媒体讯(椰网/海拔新闻记者 徐明锋)深化公路施工工地扬尘管控、强化道路运输车辆污染及建成区外道路扬尘综合治理、加强港口码头作业污染治理……5月6日,海南省交通运输厅启动交通运输领域环境空气质量改善专项整治行动,为期一个月。
据海南省交通运输厅介绍,通过专项整治行动,着力解决当前工作中“落实不力、联动不足、权责不明、力度不一”等突出问题,交通运输领域大气污染治理能力和水平明显提升,投诉举报反映问题明显减少,广大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不断增强,为支撑全省环境空气质量改善年度任务目标完成发挥应有作用。
在整治内容上,记者注意到,深化公路施工工地扬尘管控。海南省交通运输系统各单位将于5月10日前,完成对管辖区域内或隶属在建公路施工扬尘污染源排查,建立管控清单,并实行动态更新管理。对未落实“六个百分百”、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制度、在线监控设备标准化建设的工地,要求立行立改;短期内不能完成整改的,限期10日内落实整改。对连续24小时及以上不开展施工作业的公路工地,进行覆盖、绿化或铺装,基坑开挖阶段采取有效降尘措施防治扬尘污染。对在建公路工地,充分利用施工工地远程视频监控系统和扬尘在线监测设施,强化“线上+线下”的监管方式,实时对环境进行监测,并及时进行预警及处置,确保各项管理制度落实落细。
强化道路运输车辆污染及建成区外道路扬尘综合治理。各市县交通运输部门将严格落实渣土运输车辆密闭规范化管理制度,积极会同公安交警、综合执法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严查运输车辆遗洒、飘散载运物等扬尘污染违法行为,并依法从严处罚。督促施工工地进出口,设置高压洗轮机、八角池、压滤机和三级沉淀池等过滤设施,杜绝混凝土运输车辆带泥上路。结合道路养护作业等,建立健全与气象条件相适应的道路常态化洒水降尘机制,强化对早晚高峰时段、重点路段的清扫及洒水频次,及时清理道路上的洒落污染物及路面积土,最大限度降低建成区外道路扬尘污染。
加强港口码头作业污染治理。各有关市县交通运输部门将进一步压实港航企业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督促港航企业严格落实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加强港口码头污染物回收设备设施保养维护。严格实施固体废物、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制度,切实做好粉尘污染防治和船舶黑烟问题处置。对港口岸电使用、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控制区执行日常检查制度,确保港口作业区域空气质量保持平稳。
开展VOCs(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问题排查整治。各市县交通运输部门将认真对照《2024年环境空气质量改善行动专项督导万宁市检查情况》反映部分汽车维修企业喷漆房VOCs污染问题,举一反三,加强对所属汽车维修企业的日常检查。对喷漆房VOCs治理设施存在故障、处理设施设备维修及耗材更换记录台账不完善、地棉和环保设施耗材未及时更换的经营主体,督促限期落实整改,确保VOCs废气收集、治理设施同步运行,降低VOCs排放量。
此外,落实中央第三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群众信访问题整改。海南省交通运输系统各单位将按照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进一步做好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群众信访举报件整改工作的通知》要求,加快推进群众信访举报件的办理,严格按照“四个不放过”,即“问题不查清不放过、整改不到位不放过、责任不落实不放过、群众不满意不放过”的验收标准,及时督办整改及把关验收销号。
海南省交通运输厅表示,专项整治行动从2024年5月6日开始,6月6日结束,为期一个月,分动员部署阶段(2024年5月6日至5月10日)、排查整治阶段(2024年5月11日至5月31日)、总结提高阶段(2024年6月1日至6月6日)三个阶段组织实施。
【责任编辑:冯 超】
【内容审核:符 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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