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自由贸易港多功能自由贸易账户上线运行

海拔新闻 2024-05-06 15:5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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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报全媒体讯(椰网/海拔新闻记者 史若木 许文玉 摄影报道)5月6日,省委宣传部举行“海南自贸港政策解读”系列主题新闻发布会(第六场)——“多功能自由贸易账户正式上线”专场。商报记者从会上了解到,海南10家银行正式上线运行多功能自由贸易账户(即EF账户),共为34家企业开立了EF账户。EF账户共发生各类交易资金划转共34笔,合计金额2.84亿元。

10家银行首批上线EF账户  EF账户共发生各类交易资金金额2.84亿元

2024年4月3日,《海南自由贸易港多功能自由贸易账户业务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正式发布,自2024年5月6日起正式生效施行。海南自由贸易港多功能自由贸易账户也于5月6日同步正式上线运行。

目前,中国银行海南省分行、建设银行海南省分行、农业银行海南省分行、中信银行海口分行、工商银行海南分行、交通银行海南省分行、浦发银行海口分行、招商银行海口分行、光大银行海口分行和兴业银行海口分行等10家银行已完成系统改造,于5月6日上午正式上线运行多功能自由贸易账户,标志着海南自由贸易港向跨境资金流动自由便利的目标迈出了关键一步。

中国人民银行海南省分行党委委员、副行长,国家外汇管理局海南省分局副局长谢端纯介绍,截至5月6日中午12时,10家首批上线EF账户的银行,共为34家企业开立了EF账户。EF账户共发生各类交易资金划转共34笔,合计金额2.84亿元,涉及贸易收付款、外商投资、境外放款、外债、结售汇、流动贷款以及信用证融资等业务场景。

账户资金划转遵循“一线放开、二线按照跨境管理、同名账户跨二线有限渗透”原则

中国人民银行海南省分行党委书记、行长,国家外汇管理局海南省分局局长方昕介绍,多功能自由贸易账户资金划转遵循“一线放开、二线按照跨境管理、同名账户跨二线有限渗透”原则。通过多功能自由贸易账户与现有本外币账户之间实施金融账户隔离,为海南自由贸易港与境外实现跨境资金自由便利流动提供基础条件,进一步服务高水平贸易投资自由化便利化。

海南自由贸易港多功能自由贸易账户资金“跨一线”可依法自由划转。海南自由贸易港内注册机构使用多功能自由贸易账户与境外机构账户进行经常项目收支,凭收付款指令即可办理。除证券投资外,海南自由贸易港内注册机构使用多功能自由贸易账户与境外账户开展的资本项下业务不受投注差外债、全口径跨境融资、境外放款相关额度和审批限制。

海南自由贸易港多功能自由贸易账户资金“跨二线”视同跨境管理。多功能自由贸易账户与境内居民非同名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之间的划转仅限于海关视同进出口管理的货物贸易相关资金结算,并应使用人民币。海南自由贸易港银行机构可根据客户风险情况,适当简化相关办理流程。

海南自由贸易港多功能自由贸易账户同名划转在额度内实行有限“渗透”,满足经营主体境内外资金摆布需求。海南自由贸易港内注册机构的多功能自由贸易账户与境内居民同名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之间按照“负面清单+额度管理”原则实行有限“渗透”。有限“渗透”的资金用途要满足资本项目收支的“四不得”,即:不得直接或间接用于经营范围之外或国家法律法规禁止的支出;除另有规定外,不得直接或间接用于证券投资或其他投资理财(风险评级不高于二级的理财产品及结构性存款除外);除经营范围中有明确许可的情形外,不得用于向非关联企业发放贷款;不得用于建设、购买非自用房地产。

【责任编辑:冯   超】

【内容审核:符   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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