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猎捕、收购、出售坡马、雷公马等29种野生动物,22人获刑

海拔新闻 2024-04-29 19:55:43

商报全媒体讯椰网/海拔新闻记者 柯育超 通讯员 罗凤灵)2024年4月29日,海南省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在乐东黎族自治县对邢某等22人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非法猎捕、收购、出售陆生野生动物案进行公开宣判。邢某犯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非法收购、出售陆生野生动物罪,数罪并罚,决定对其执行有期徒刑10年,并处罚金5万元;其余21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10个月至6年4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2000元至3万元不等的罚金。该案是海南陆生野生动物刑事案件中案人数最多的案件。

经审理查明,2021年8月至2022年10月期间,为获取经济利益,某华、李某、麦某、石某、盛某5人将猎捕的野生动物出售给邢某,之后,邢某再将收购来的野生动物先后出售给邢某完等19人,从中赚取差价。2022年10月5日,公安机关在邢某家中查扣了一批野生动物。经鉴定,4种野生动物系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25种野生动物系有重要生态、科学和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简称“三有动物”)。

邢某收购、出售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蜡(俗称“坡马”)2988只、白胸翡翠2只、褐翅鸭鹃4只、松雀鹰1只,价值共计452.2万元;收购、出售有重要生态、科学和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变色树(俗称“公马”)571只、白胸苦恶鸟78只、滑鼠蛇17条、黑水鸡6只等25种野生动物,价值共计28.11万余元。

海南二中院经审理认为,邢某非法杀害、收购、出售腊皮等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价值452.2万元,情节特别严重,已构成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其违反野生动物保护管理法规,以食用为目的,非法收购、出售在野外环境自然生长繁殖的变色树等有重要生态、科学和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价值28.11万余元,情节严重,又构成非法收购、出售陆生野生动物罪,应数罪并罚。某华等15人构成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陈某秦等2人构成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非法收购、出售陆生野生动物罪,应数罪并罚。孙某等3人构成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非法收购陆生野生动物罪,应数罪并罚。盛某构成非法猎捕、出售陆生野生动物罪。海南二中院根据邢某等22人的犯罪性质、情节,分别依法判处上述刑罚,并追缴违法所得。

【责任编辑:黄奕宏

【内容审核:肖 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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