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一”遇上“妈祖诞辰日”,相关管制通告请看→

海口市美兰区人民政府 2024-04-26 19:32:18

海口市美兰区人民政府

关于在兴潮天后宫

妈祖诞辰1064周年纪念日

巡游活动举办期间禁止“无人机”等

飞行器在相关区域飞行的通告

2024年5月1日(农历三月二十三),美兰区兴潮天后宫妈祖诞辰1064周年纪念日巡游活动将在海口市美兰区兴潮天后宫及周边街区举办。为确保此次巡游活动安全、顺利进行,杜绝各类安全隐患、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飞行基本规则》《通用航空飞行管制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现将相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低慢小”航空器主要包括无人机、轻型和超轻型飞机(含轻型和超轻型直升机)、滑翔机、三角翼、动力三角翼、载人气球(热气球)、飞艇、滑翔伞、动力滑翔伞、热气球、航空航天模型、空飘气球、孔明灯等。

二、本通告禁飞时间为:2024年5月1日7点至12点,禁飞区域为:海口市美兰区海甸岛上空。无报备无人机禁止在海甸岛上空飞行,需使用无人机(禁止使用穿越机)拍照摄像的,需报属地公安机关备案,并对无人机进行设备检查,严格按照安全规程操作,落实安全主体责任。

三、请广大市民及飞行爱好者主动配合,自觉遵守本通告规定。群众发现有违反本通告规定行为的,可拨打110报警电话举报。对不遵守通告要求,在海甸岛上空擅自操控无人机飞行的单位和个人,公安机关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予以处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海口市美兰区人民政府

2024年4月26日

(原标题:“五一”遇上“妈祖诞辰日”,相关管制通告请看→)

【责任编辑:李彦昆】

【内容审核:符 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