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发布第四届消博会上特殊食品消费提示
商报全媒体讯(椰网/海拔新闻记者 徐明锋 摄影报道)以“共享开放机遇,共创美好生活”为主题的第四届中国国际消费品博览会(以下简称:第四届消博会)已于4月13日启动,将持续到4月18日。为引导广大消费者在第四届消博会上科学理性选购特殊食品,4月15日,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第四届消博会上特殊食品消费提示。
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提醒消费者,经过注册或备案的特殊食品是经过国家市场监管部门注册或备案的具有批准文号的产品。共有三类,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婴幼儿配方乳粉。
保健食品:一是有“蓝帽子”保健食品标识。二是看注册号或备案号,国产保健食品注册号格式为:国食健注G+4位年代号+4位顺序号;进口保健食品注册号格式为:国食健注J+4位年代号+4位顺序号。国产保健食品备案号格式为:食健备G+4位年代号+2位省级行政区域代码+6位顺序编号;进口保健食品备案号格式为:食健备J+4位年代号+00+6位顺序编号。
婴幼儿配方乳粉:看注册号,格式为:国食注字YP(婴配缩写)+4位年代号+4位顺序号。只分1段(0—6个月)、2段(6—12个月)、3段(12—36个月),没有4段。
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一是有“小蓝花”标识。二是看注册号,格式为:国食注字TY(特医缩写)+4位年号+4位顺序号。
特殊食品没有疾病预防、治疗功能,一切宣称有疾病预防、治疗功能都是虚假宣传,切莫上当受骗。
此外,第四届消博会还有382款进口特殊食品(未经过国家注册或备案的)是经过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临时注册或登记备案的,商家持省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的临时注册证书或登记凭证参展,只能从跨境电商上购买,不能线下提货,交易或试吃等,消费者要注意。
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还提醒消费者,要提高消费维权意识。消费者对购买的特殊食品质量安全如有质疑,可及时向市场监管部门举报,也可拨打投诉举报电话12315,市场监管部门将依法处置。
【责任编辑:李彦昆】
【内容审核:庄华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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