儋州市纪委监委通报三起破坏营商环境典型案例
清廉海南网
2024-04-13 08:26:50
近日,儋州市纪委监委通报3起破坏营商环境典型案例。分别是:
一、儋州市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原总经理潘有源在工作项目设计业务承揽中违规收受财物问题。2015年10月至2016年12月,潘有源利用担任儋州市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原总经理的职务便利,在承揽政府工程项目设计业务方面为私营企业主提供帮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50万元。2023年12月,潘有源被按规定取消其享受的待遇,其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二、儋州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农业执法支队工作人员王孝华利用职务便利向管理服务对象索要财物问题。2022年9月,王孝华利用职务便利,向管理服务对象索取2车砂石;同年11月,王孝华再次向管理服务对象索取1车砂石未遂。2024年1月,王孝华受到政务降级处分和调整岗位组织处理,违纪所得予以收缴。
三、儋州市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工作人员羊国仁、吴海鹏在不动产业务办理中违规收受财物问题。2018年,羊国仁、吴海鹏利用担任儋州市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工作人员的职务便利,在办理不动产登记业务中为他人谋取利益,分别非法收受他人财物500元、1000元。2023年7月,羊国仁受到党内警告、政务记过处分,吴海鹏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所得均予以收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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