儋州椰诚成品油销售有限公司顺风运输分公司被罚款11万元,事关危险化学品

海拔新闻 2024-04-10 09:01:18

商报全媒体讯(椰网/海拔新闻记者 徐明锋)4月10日,记者获悉,因未取得《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设置加油站点,非法储存柴油,近期,儋州椰诚成品油销售有限公司顺风运输分公司被罚款11万元。

据介绍,1月3日,临高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接到的群众举报称,在临高龙力糖业有限公司内设立加油站点。该局立即联合县应急管理局对临高龙力糖业有限公司开展现场执法检查。

调查结果指出,临高龙力糖业有限公司与儋州椰诚成品油销售有限公司顺风运输分公司签订《甘蔗运输服务协议》,由儋州椰诚成品油销售有限公司顺风运输分公司负责运输临高龙力糖业有限公司2023/2024榨季甘蔗。儋州椰诚成品油销售有限公司顺风运输分公司租赁当地的农用车辆来运输甘蔗,油费从运输甘蔗的运输费用扣除,并与农用车辆所有人签订《甘蔗运输车辆租赁合同》。儋州椰诚成品油销售有限公司顺风运输分公司在临高龙力糖业有限公司厂区内设置一个加油站点,现场设立一个柴油储存罐,并设置加油机,规定运输甘蔗的车辆要在此站点加油,油费从运费中扣除。儋州椰诚成品油销售有限公司顺风运输分公司持有《营业执照》,但未取得《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带存储设施经营)。

据悉,儋州椰诚成品油销售有限公司顺风运输分公司注册地址是儋州市八一总场糖厂汽车队内。针对儋州椰诚成品油销售有限公司顺风运输分公司存在上述违法行为,3月14日,临高县综合行政执法局依法责令儋州椰诚成品油销售有限公司顺风运输分公司停止经营活动,没收儋州椰诚成品油销售有限公司顺风运输分公司非法储存的柴油,并对儋州椰诚成品油销售有限公司顺风运输分公司作出罚款11万元的行政处罚。

【责任编辑:赵康丽】

【内容审核:肖 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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