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一网红面馆起火!查封、罚款、行拘!

中国应急管理等 2024-04-07 18:41:59

4月3日午,位于北京市西城区大栅栏街道西河沿104号的“方砖厂69号炸酱面”饭店发生火灾。当时正值用餐高峰期,火灾不仅惊扰了大批食客,还导致饭店屋顶被烧穿,万幸消防救援人员及时疏散与扑救,无人员伤亡。记者4月7日从消防部门了解到,火灾系屋顶防水施工人员违规动火作业引燃可燃物所致。目前,两名施工人员已经被行政留,涉事饭店也被临时查封。

原因:

多重违规导致火灾发生

消防部门调查认定,起火部位为涉事饭店二层临建屋顶,起火物为油毡和防水材料等,无人员被困伤亡,火灾系屋顶防水施工人员违规动火作业引燃可燃物所致。

记者采访中发现,无论是施工人员还是饭店负责人,对施工动火作业的管理“含糊其辞”,施工方甚至没有建筑业业资质,且非法转包个人施工。消防部门认为,上述人员对施工动火作业的火灾危险性无知妄为、麻痹大意,存在明显违法违规的情况。

首先,根据《北京市单位消防安全主体责任规定》第十条第二款,明确规定商场、集贸市场、公共娱乐场所等公众聚集场所在营业期间,禁止动火作业。涉事饭店“方砖厂69号炸酱面”正是在营业期间,而且是用餐高峰期进行防水施工动火作业,属于明显违法违规行为。

其次,涉事房屋多次转租,加之非法转包施工导致安全责任层层缺失,既未办理高风险限额以小型工程安全生产信息登记,也未在“安安”平台进行备案。《北京市单位消防安全主体责任规定》《北京市既有建筑施工动火作业消防安全管理规定(试行)》《限额以小型工程施工安全管理办法(试行)》明确要求,严格落实施工动火审批制度,办理动火审批、持证上岗,通过“安安”开展线上报备。此次动火作业虽然开具了《动火许可证》,但并未按要求进行备案、登记,妄想通过“小聪明”不报备,规避属地部门的检查,但没想到躲避了检查却没有躲过火灾。

第三,根据上述法规规定,施工区与非施工区须做好有效防火分隔,现场落实专人看护、视频监控、可燃物清理、消防器材配备等措施。涉事施工方无知妄为,对现场情况火灾风险不了解、不清楚,没有组织操作人员进行动火作业前“安全交底”,没有将石棉瓦存在可燃泡沫板这一极为紧要的情况告知施工人员。同时,也违反了《北京市禁止使用建筑材料目录(2023年版)》有关要求,违规在易燃材料附近使用沥青类防水材料进行明火热熔法施工、违规使用液化石油气。

在程序管理、现场管理均存在诸多问题的情况,加之没有采取必要的防护隔离以及应急措施,贸然进行动火作业,最终导致火灾发生。

处罚:

工人被留、饭店被查封

据悉,火灾当天已对涉事的两名施工人员执行行政留;对施工单位北京北方创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处以罚款处罚;对涉事饭店(经营单位北京均富创业商贸有限公司银宏粤菜馆)予以临时查封并处罚款。

同时,针对产权单位未履行监督管理职责,没有对承租单位进行定期的安全检查,没有对承租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统一协调、管理等问题,函告约谈北京宣房投资管理集团有限公司,针对该建筑存在临建,与房屋产权证登记情况不符等问题,已移交属地主管部门依法处理。

(原标题:北京一网红面馆起火!查封、罚款、行!)

【责任编辑:黄奕宏

【内容审核:符 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