谎称可售演唱会门票 海南一男子因诈骗获刑十二年

海拔新闻 2024-03-20 18:50:44

商报全媒体讯(椰网/海拔新闻记者 柯育超 通讯员 聂秀锋 蔡莉)近日,海口市龙华区人民法院对一宗涉及办理研究生学历证书、落户及购买演唱会门票的诈骗案进行了宣判。被告人安某因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骗取多名被害人共计1659198元,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并处罚金十五万元。

据悉,安某自2020年1月起至2023年6月,通过社交媒体平台发布虚假信息,以办理研究生学历证书、落户海口及售卖周杰伦演唱会门票为诱饵,实施多起诈骗行为。受害者包括多名急于提升学历、解决户口问题或购买热门演唱会门票的市民。

在办理研究生学历证书方面,安某向被害人小红(化名)和小绿(化名)承诺,可以通过“特殊渠道”办理本科和研究生学历,并保证所办学历可以在学籍网上查询到。小红(化名)支付了6万元的费用,小绿(化名)支付了59998元的费用,但至今未能获得任何学历证书,费用也未得到退还。

在办理海口落户方面,安某同样利用虚假承诺,谎称可以帮助被害人小蓝(化名)、小青(化名)、小白(化名)将户口迁往海口市。这些被害人共支付了150000元的办事费用,但安某却以各种理由拖延办理,最终未能兑现承诺,费用也未退还。

此外,安某还以售卖周杰伦演唱会门票为名实施诈骗。他通过微信朋友圈发布虚假信息,谎称自己有大量门票出售,并声称有正规来源渠道。多名被害人纷纷上当,通过微信转账支付购票款共计1389200元,但最终未能获得门票,损失惨重。

2023年6月28日,公安民警在海口市美兰区某小区将安某抓获。经查,安某骗得上述钱款后,用于归还借款、还房贷、买汽车及日常花销。

龙华区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安某无视国家法律,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以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式骗取多名被害人钱款共计1659198元,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应依法予以惩处。被告人安某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且当庭自愿认罪,愿意接受处罚,依法可从轻处罚。根据被告人安某犯罪的事实、性质、情节及其行为对社会的危害程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第六十七条第三款、第五十二条、第六十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之规定,龙华区人民法院依法作出判决,被告人安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并处罚金十五万元。

【责任编辑:吴钟旺】

【内容审核:庄华敏】


版权声明:国际旅游岛商报全媒体文字、图片、视频、音频等版权作品,欢迎转发,但非经本报书面授权同意,严禁包括但不限于转载或改编、引用等,违者必追究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