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标排污!文昌市京基智农时代有限公司被罚款40.4万元
商报全媒体讯(椰网/海拔新闻记者 徐明锋)3月1日,文昌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发布一批行政处罚案件,其中,文昌市京基智农时代有限公司被罚款40.4万元,原因是超过水污染物排放标准排放水污染物、超过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排放大气污染物。
文昌市综合行政执法局调查结果指出,2023年11月14日,相关部门对文昌市京基智农时代有限公司“文昌30万头生猪产业链项目”进行检查,对文昌市京基智农时代有限公司相关项目消防水池、5#雨排口前储水池、1#雨排口、8#雨排口、入1#雨水沟的支沟2和入1#雨水沟的支沟3等点位进行水样采样监测。监测结果显示,经对文昌市京基智农时代有限公司上述雨排口排水等点位开展监测,监测结果表明存在超标情况,其中1#雨排口废水的总磷检测项目结果不符合排放执行标准GB8978-1996《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中的一级标准限值要求,超标0.62倍。文昌市京基智农时代有限公司超过水污染排放标准排放水污染物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凿。
此外,海南省生态环境厅生态环境监测中心于2023年11月20日对文昌市京基智农时代有限公司“文昌30万头生猪产业链项目”开展废气监测。监测报告显示,其中污水处理站除臭设施排气筒◎1″(排气筒高度25m)监测点位的臭气浓度(无量纲)不符合GB14554-93《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中标准值要求,超标倍数为0.4185倍。文昌市京基智农时代有限公司超过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排放大气污染物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凿。
据悉,文昌市京基智农时代有限公司由广东京基智农时代有限公司出资成立,注册资本3.2亿元,注册地址是文昌市昌洒镇东群村委会南排塘村(距离竹堆村80米)。针对文昌市京基智农时代有限公司存在超过水污染物排放标准排放水污染物的违法行为,2月27日,文昌市综合行政执法局依法对文昌市京基智农时代有限公司作出罚款26.4万元的行政处罚。针对文昌市京基智农时代有限公司存在超过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排放大气污染物的违法行为,2月27日,文昌市综合行政执法局依法对文昌市京基智农时代有限公司作出罚款14万元的行政处罚。
【责任编辑:李彦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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