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市龙华区人民政府发布通告
海口市龙华区人民政府
2024-02-23 16:42:47
海口市龙华区人民政府
关于在2024年海口市第十六届万春会主会场万绿园、骑楼老街等地元宵节活动举办期间禁止“无人机”等飞行器在相关区域
飞行的通告
2月24日元宵节当天,2024年海口市第十六届万春会及相关元宵节活动将在海口万绿园举办,同时骑楼老街也将举办相关元宵游园会等活动,为确保此次元宵节活动安全、顺利进行,杜绝各类安全隐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飞行基本规则》《通用航空飞行管制条例》《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现将相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无人机等“低慢小”航空器主要包括无人机、轻型和超轻型飞机(含轻型和超轻型直升机)、滑翔机、三角翼、动力三角翼、载人气球(热气球)、飞艇、滑翔伞、动力滑翔伞、热气球、航空航天模型、空飘气球、孔明灯等。
二、本通告禁飞时间为:2024年2月24日14:00至2024年2月24日23:00,禁飞区域为:海口万绿园、骑楼老街中山路区域上空。无报备无人机禁止在万绿园区域上空飞行,需使用无人机(禁止使用穿越机)拍照摄像的,需报属地公安机关备案,并对无人机进行设备检查,严格按照安全规程操作,落实安全主体责任。
三、请广大市民及飞行爱好者主动配合,自觉遵守本通告规定。群众发现有违反本通告规定行为的,可拨打110报警电话举报。对不遵守通告要求,在海口万绿园、骑楼老街中山路区域上空擅自操控无人机飞行的单位和个人,公安机关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予以处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海口市龙华区人民政府
2024年2月23日
(原标题:海口市龙华区人民政府发布通告)
【责任编辑:陈显涛】
【内容审核:张 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