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旅游文化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被处罚,事关新海港交通综合枢纽……
商报全媒体讯(椰网/海拔新闻记者 徐明锋)2月18日,记者获悉,因未要求行政监督部门工作人员回避或终止其评标评审活动,取消评审结果。近期,海口旅游文化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被罚款8万元,涉及海口新海港交通综合枢纽。
海口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秀英分局调查结果指出,海口旅游文化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原海口旅游文化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于2022年3月11日发布海口新海港交通综合枢纽(GTC)配套透水构筑物及排海方沟海域段水运工程监理招标公告,2022年4月1日由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组织监理招标评标会,海口旅游文化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组建由5名专家组成的评标委员会开展评标工作,其中杜某任评标委员会主任委员。杜某作为行政监督部门工作人员,属于《海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综合评标评审专家和评标评审专家库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第四项的回避人员,但在该工程的监理招标评标中,海口旅游文化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未要求其回避或终止其评标评审活动,取消评审结果,仍于2022年4月12日发布《中标候选人公示》,于2022年5月9日发布《中标公告》。目前,依照以上无效评审结果确定的中标单位已进场开展监理工作。
据悉,海口旅游文化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由海口市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现为海口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海南省财政厅、海口市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联合出资成立,注册资本73911.01万元,注册地址是海口市秀英区滨海大道173-2号海旅文体中心扬帆工场。针对海口旅游文化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存在上述违法行为,2024年1月23日,海口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秀英分局依法对海口旅游文化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作出罚款8万元的行政处罚。
【责任编辑:赵康丽】
【内容审核:孙令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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