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昌:通报2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清廉海南网 2024-02-07 22:25:46

近日,文昌市纪委监委通报2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分别是:

一、文昌市档案馆党组成员、副馆长余凰明,文昌市水务局四级主任科员卢文武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改变主题党日活动行程借机旅游问题。2023年3月17日至18日,文昌市潭牛镇新民、新桥、大顶等3个村乡村振兴工作队、村党支部在组织开展主题党日活动期间,未按照向潭牛镇党委报备的行程安排执行,于3月17日上午仓促结束主题党日活动后,前往三亚市相关景区旅游,并于当晚在三亚市违规饮酒,改变行程产生费用从乡村振兴工作经费及驻村第一书记工作经费中支出,时任潭牛镇新民村乡村振兴工作队队长、驻村第一书记余凰明和时任潭牛镇新桥村乡村振兴工作队队长、驻村第一书记卢文武负有直接责任。2023年12月,余凰明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卢文武因违纪受处分后又故意违纪,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其他相关责任人已按干部管理权限移送有关单位处理;相关违纪款已予以责令退赔。

二、文昌市冯坡镇下宅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许宇海违规组织公款吃喝问题。2018年至2022年,许宇海多次违规使用冯坡镇政府拨付给下宅村委会的服务群众专项经费组织下宅村“两委”干部聚餐。许宇海还存在其他违纪行为。2024年1月,许宇海受到党内警告处分;相关违纪款已予以责令退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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