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排污水、未批先建,这海南3家公司被罚款合计16.06万元→

海拔新闻 2024-02-07 20:00:24

商报全媒体讯(椰网/海拔新闻记者 徐明锋)2月7日,文昌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发布一批行政处罚案件,其中,文昌建东实业有限公司、海南省扬子交通工程有限公司、文昌志奕油脂科技有限公司被罚款合计16.06万元,原因分别是通过不正常运行水污染防治设施的方式排放水污染物、向水体排放其他废弃物、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未经批准擅自投入建设。

据悉,文昌建东实业有限公司(经营场所:文昌市东郊镇良田村委会山峡西边坡仔)的厂区东北方向烟囱旁围墙内的冷却池未做防渗漏措施,导致冷却池的冷却水未正常通过水污染防治设施流转,而是通过旁边的围墙缝隙流向外环境,涉及文昌建东实业有限公司年产8000吨椰壳炭化料建设项目。文昌建东实业有限公司存在通过不正常运行水污染防治设施的方式排放水污染物的违法行为。2月4日,文昌建东实业有限公司被罚款124800元。

海南省扬子交通工程有限公司(经营场所:海口市龙华区椰海大道伟业·智青春五幢2101室)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将泥浆水通过接连皮管泵抽的方式排向文昌河(文清河),涉及文昌云逸路东延线项目(二期)工程。海南省扬子交通工程有限公司存在向水体排放其他废弃物的违法行为。2月6日,海南省扬子交通工程有限公司被罚款20800元。

此外,文昌志奕油脂科技有限公司(经营场所:文昌市东郊镇新村场136号)编制了椰子油生产项目相应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但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未经批准即投入建设。文昌志奕油脂科技有限公司存在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未经批准擅自投入建设的违法行为。2月6日,文昌志奕油脂科技有限公司被罚款15000元。

【责任编辑:冯   超】

【内容审核:肖 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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