销售不合格食品!海口2家店、1个摊位被罚款合计6.1万元

海拔新闻 2024-02-04 15:43:29

商报全媒体讯(椰网/海拔新闻记者 徐明锋)2月4日,海口美兰林荣花蔬菜摊、海口美兰区百鲜蔬菜店、海口美兰崇沅海产品店被罚款合计6.1万元,原因均为销售不合格食品,且未落实进货查验制度。

海口美兰林荣花蔬菜摊被罚款5.1万元

2023年12月8日,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美兰分局收到线索函显示,检测机构对海口市秀英区机关食堂采购的豆芽进行抽样检验,检验结论为6-苄基腺嘌呤(6-BA)项目不合格。不合格豆芽是从海口美兰林荣花蔬菜摊采购。

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美兰分局调查结果指出,海口美兰林荣花蔬菜摊所销售的不合格豆芽因其未落实进货查验制度,无法提供上述抽检不合格豆芽的购进票据及供货者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或身份证复印件,保存相关凭证,无充分证据证明不合格食品进货来源,现无法继续溯源。海口美兰林荣花蔬菜摊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行为,属于违法行为。此外,海口美兰林荣花蔬菜摊因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食品的行为于2023年11月7日被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美兰分局作出行政处罚。

据悉,针对海口美兰林荣花蔬菜摊存在的上述违法行为,2月4日,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美兰分局依法对海口美兰林荣花蔬菜摊作出警告、罚款51000元的行政处罚。

海口美兰区百鲜蔬菜店被警告、罚没款5240元

检测机构受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于2023年9月26日对海口美兰区百鲜蔬菜店销售的上海青进行食品安全抽样。检验报告显示,氟虫腈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美兰分局调查结果指出,海口美兰区百鲜蔬菜店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未落实进货查验制度,未提供供货商完整身份信息。

据悉,针对海口美兰区百鲜蔬菜店存在的上述违法行为,2月4日,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美兰分局依法对海口美兰区百鲜蔬菜店作出警告、没收违法所得240元、罚款5000元的行政处罚。

海口美兰崇沅海产品店被警告、罚没款5037元

2023年10月10日,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海口美兰崇沅海产品店经营的2023-10-09批次鲜贝进行抽样检验,经抽样检验,镉(以Cd计)项目不符合GB 2762-202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美兰分局调查结果指出,海口美兰崇沅海产品店购进37个鲜贝,销售价为4.5元/个,购进价为3.5元/个,共计7.4斤,货值金额总计166.5元,违法所得37元;海口美兰崇沅海产品店未落实进货查验制度,现无法继续溯源。

据悉,海口美兰崇沅海产品店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未落实进货查验制度的行为,属违法行为。2月4日,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美兰分局依法对海口美兰崇沅海产品店作出警告、没收违法所得37元、罚款5000元的行政处罚。

【责任编辑:李彦昆】

【内容审核:孙令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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