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营运车辆被查处 海口交通行政执法10项举措开启春运“护航模式”
商报全媒体讯(椰网/海拔新闻记者 王辉 通讯员 王南)1月25日,记者从海口市综合行政执法局交通港航行政执法支队获悉,该支队特勤大队23日上午在海口秀英港查处到一辆涉嫌非法营运的私家车。进一步核实后,该车将面临最高3万元的行政处罚。
他们在上午11点左右发现该车的,当时觉得行迹可疑,便上前表明身份,对该车进行例行检查,该支队特勤大队相关负责人说,当时车上有一男一女两名乘客,是夫妻关系,在对乘客制作现场询问笔录时,乘客表示是从三亚乘该车来的海口,准备乘船过海。从三亚到海口车费是240元,并表示与该车司机相互不认识。从乘客的现场笔录来看,该车涉嫌从事非法营运活动。
据悉,2024年春运将于1月26日开始,至3月5日结束,共40天。该支队按照海口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的工作要求,进行周密部署,采取十项措施确保春运期间交通运输秩序井然,为市民游客提供一个安全、便捷的出行环境。
(一)保持高压态势,强化客运市场监管,严厉打击无证经营车辆。通过强化执法方式、采取多种形式和加大惩戒力度对非法营运行为进行有效打击(含:长途班线“黑车”、旅游“黑车”、私家车非法营运、套牌营运车辆、“黑”网约车、电动自行车非法载客等),坚决遏制非法营运行为,优化出行环境。
(二)加强旅游客运市场的监督管理。加大对旅游集散中心、旅游景点等旅游包车集中地点的巡查力度,严厉打击非法从事道路旅游客运、线路两端均不在车籍所在地(特别是外省籍客车驻点海南违规现象)、班车超越许可事项从事旅游包车、未持有效包车牌从事旅游包车、破坏卫星定位装置、承租人向未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或者车辆营运证的经营者租用车辆从事经营活动等行为。
(三)加强班线客运经营管理。坚决查处班线车不按批准的站点停靠、不进站经营、不按规定线路经营以及超员和欺客宰客等违规经营行为。
(四)加强出租、网约车、异地出租车、小微租赁客运市场管理。查处出租车不使用计价器、挑客、拒载、强行拼客、不按秩序上落客等违规行为。查处网约车无证、巡游揽客、站点候客等违规。查处异地出租车违规从事起点和终点均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客运行为;异地出租车载客进入本市行政区域,乘客下车后显示空车待租标志或者重新载客等违规。查处小微租赁企业(或车辆)未按照规定办理备案或者变更备案、未在经营场所或者服务平台以显著方式明示服务项目、租赁流程、租赁车辆类型、收费标准、押金收取与退还、客服与监督电话等事项的。
(五)规范货物运输车辆(含:水泥罐车、渣土车、工程车、重型车、危险品运输车辆等)经营行为,重点排查违规运输煤气瓶、烟花爆竹、危险化学品、超限等车辆在运输环节安全风险隐患,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运输行为。
(六)强化企业监管。加强对货运源头、维修、驾培、租赁等行业进行安全监管,开展驻站、驻点检查,要求各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主动排查安全隐患,执法人员要从严查处各类违规经营行为,加强各职能部门间联动机制。
(七)加大对交通枢纽营运秩序管理。重点做好火车站、机场、港口码头、客运站等交通枢纽点运营秩序监管整治工作。协助相关部门强化公交、出租汽车与汽车站、火车站、港口、机场的运输衔接,提升“最先和最后一公里”运输效率,及时疏运旅客,保障务工流学生流顺畅往返。
(八)加强联合执法工作。积极配合公安交警、执法局各分局等部门在机场、港口、客运站、火车站等交通枢纽对“拉客仔”和扎堆乱停靠电摩等交通乱象进行综合整治,联合查处非法营运车辆,联合开展治超工作;配合做好传染病防控宣传工作,保护群众身体健康。
(九)规范货车(水泥罐车、渣土车、工程车、重型车、危险品运输车辆等)运输行为,重点查处违规运输煤气瓶、烟花爆竹、超限等车辆。做好生猪及冻肉制品走私、野生动物走私、农副产品、塑料制品运输车辆等监管工作,配合相关部门查处违规行为。
(十)及时处理投诉举报工作。根据12345热线及市民投诉举报情况,及时受理并处理各类投诉,保护经营者和旅客的合法权益。
全市正值开展行政执法队伍作风纪律教育整顿,他们以此为契机,用春运保障工作实战的方式来检验教育整顿阶段性成果,该支队相关负责人表示,他们将全力以赴确保春运期间交通运输秩序井然有序。
该支队提醒广大出行群众,为了自己合法权益能够得到保障,请不要乘坐非法营运车辆出行。当乘坐营运车辆,自身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请保存证据,及时向12345市民热线反映,支队将第一时间介入调查核实,坚决查处违规营运行为。
【责任编辑:杨 薇】
【内容审核:孙令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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