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烧烤店打人案”保护伞马爱军,获刑12年!

据广阳区人民法院微信公众号今日发布的廊坊市广阳区人民法院工作报告,2024年1月21日,在廊坊市广阳区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廊坊市广阳区人民法院代院长王沛恒向大会作出工作报告。

其中提到,对“唐山烧烤店打人案”保护伞、唐山市公安局原党委委员、路北分局原局长马爱军,以徇私枉法罪、受贿罪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2年,并处罚金人民币70万元。

(原标题:“唐山烧烤店打人案”保护伞马爱军,获刑1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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