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亚一绿化工人擅自砍伐小区内树木被罚款5000元
海拔新闻
2024-01-21 14:19:19
商报全媒体讯(椰网/海拔新闻记者 黄力萍)近日,有市民投诉举报称,三亚市天涯区凤凰路某小区有人擅自砍伐树木。经核实后,三亚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对蓝某某擅自砍伐2株龙血树的违法行为作出处罚5000元的处罚决定,同时要求其在原地补种保活2株龙血树。
据了解,该小区绿化管理工人蓝某某和小区物业管理公司签订有《绿化服务承包协议》,协议内容中有园林绿化管理作业中确需砍伐树木的,须按流程向物业管理公司提出申请得到同意后才能实施的条款,但该工人在当天的绿化管理作业中,在没有按协议要求向物业管理公司提出申请并得到同意的情况下,擅自砍伐2株自然高约2.3米,口径约21公分的龙血树。
根据《海南省城镇园林绿化条例》有关法律责任条款的规定,以及对同等规格龙血树的价值认定,执法部门最终对蓝某某擅自砍伐2株龙血树的违法行为作出处罚5000元的处罚决定,同时要求其在原地补种保活2株龙血树。1月19日,三亚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天涯分局依法给蓝某某送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
据三亚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天涯分局相关负责人介绍,针对城市小区绿化问题,按《海南省城镇园林绿化条例》相关规定,物业管理公司等养护单位在绿化作业过程中确需砍伐、移植及大修剪树木的,须取得园林绿化主管部门的审批许可方可实施。
【责任编辑:李彦昆】
【内容审核:肖 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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