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保护设施未建成就投入使用 海南东方鼎轩农业开发有限公司被罚款23.4万元

海拔新闻 2024-01-14 10:41:51

商报全媒体讯(椰网/海拔新闻记者 徐明锋)1月14日,记者获悉,因项目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未建成就投入使用,近日,海南东方鼎轩农业开发有限公司被罚款23.4万元。

据介绍,2023年12月22日上午,东方市综合行政执法局配合市生态环境局对海南东方鼎轩农业开发有限公司位于东方市八所镇福久村绿豆园的塑料制品厂进行检查,发现海南东方鼎轩农业开发有限公司的塑料制品厂已安装13台注塑机生产线,其中有1台正在生产,3台拌料机,其中1台正在生产,生产产品是塑料筐,原料是塑料颗粒。生产车间没有全部密闭,且项目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未建成就擅自投入生产。

调查结果指出,海南东方鼎轩农业开发有限公司的塑料制品厂于2018年8月开始建设,2018年12月建成投产,投资约2000万元。海南东方鼎轩农业开发有限公司的塑料制品厂项目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未建成就投入使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规定,海南东方鼎轩农业开发有限公司的塑料制品厂属于塑料制品业,且原料是塑料颗粒应当编制报告书的项目。

据悉,针对海南东方鼎轩农业开发有限公司存在上述违法行为,1月5日,东方市综合行政执法局依法对海南东方鼎轩农业开发有限公司作出罚款23.4万元的行政处罚。

【责任编辑:杨 薇】

【内容审核:孙令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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