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学习会要求 始终坚持严的基调 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
省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学习会要求
始终坚持严的基调
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
商报全媒体讯 1月13日,省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学习会召开,围绕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开展集体学习研讨。
省委书记冯飞主持并讲话,省政协主席李荣灿等省领导参加,部分与会省领导结合工作实际谈学习体会。
会议指出,纪律是管党治党的“戒尺”,加强纪律建设是全面从严治党的治本之策。这次《条例》修订,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具体行动,释放了从严治党越来越严、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要深刻领会党中央修订《条例》的重大政治考量,全面准确理解《条例》的精神实质、丰富内涵和工作要求,增强思想自觉、政治自觉、行动自觉,把全面加强纪律建设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把学习贯彻《条例》作为坚定捍卫“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具体行动抓紧抓实抓好。
会议强调,要做实做细经常性纪律教育,把《条例》的学习宣传贯彻作为当前的重要政治任务,把纪律教育贯穿干部作风能力建设始终,将《条例》列入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党支部“三会一课”的学习内容,纳入各级党校(行政学院)教学内容和领导干部培训的必修课程;建立全周期、常态化的学习教育机制,使铁的纪律真正转化为党员干部的日常习惯和自觉遵循;坚持党性党风党纪一起抓,严明政治纪律,将纪律教育和党性教育、廉洁文化教育贯通起来;扎实开展“以案为鉴”警示教育,督促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引以为戒,坚决守住纪律红线和法律底线;抓住领导干部学习教育这个重点,着力解决一些领导干部对党规党纪不上心、不了解、不掌握等问题。要强化纪律执行,坚持责任上全链条,压实各级党委(党组)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各级纪委的监督责任,形成上下贯通、左右衔接、层层压实、环环相扣的责任格局;坚持管理上全周期,加强对党员干部的全方位管理和经常性监督,落实“三个区分开来”,推动容错纠错、澄清正名、查处诬告陷害等措施走深走实;坚持对象上全覆盖,把抓“关键少数”和管“绝大多数”统一起来,坚持执纪必严、违纪必究,促进执纪执法相贯通,切实维护纪律刚性和严肃性。(沈伟)
【责任编辑:李彦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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