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输、储存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2家经营主体和2人被罚款共6.1万元

海拔新闻 2024-01-08 20:41:01

商报全媒体讯(椰网/海拔新闻记者 徐明锋)1月8日,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一批禁塑行政处罚案件,其中,海南经济特区鑫旺海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海口美兰凯达顺仓储部以及江西邬某晶、江苏丁某被罚款合计6.1万元,原因涉及运输、储存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

海南经济特区鑫旺海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被罚款1.2万元

2023年8月30日,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相关单位在海口市秀英区南港码头开展禁塑货车检查,在货车出口处查获一辆运输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的货车,随后,执法人员跟随该货车到海南经济特区鑫旺海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经卸货清点,运输的塑料制品为一次性不可降解160Z冷饮杯、200Z冷饮杯、单支吸管和单支果汁管,数量共12件,货值2000元。产品的材质为对苯二甲酸乙二醇脂(PET)和聚乙烯(PE),产品无生产企业信息。

据悉,海南经济特区鑫旺海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收货后计划从广州市白云区运输至海口,但货车运行至海口南港货车出口处被查获。海南经济特区鑫旺海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的行为已构成违规运输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1月3日,海南经济特区鑫旺海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被罚款1.2万元、没收涉案的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12件。

海口美兰凯达顺仓储部被罚款1.2万元

2023年8月16日,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相关单位在南港码头开展禁塑货车检查,在货车出口处查获一辆运输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的货车,随后,执法人员跟随该货车到海口美兰凯达顺仓储部,经卸货清点,运输的塑料制品为一次性不可降解黑色塑料袋,数量共12袋,货值为7560元。产品的材质均为聚乙烯(PE),产品外包装为白色编织袋,无生产企业信息。

据悉,海口美兰凯达顺仓储部收货后计划从广州番禺运输至海口,但货车运行至海口南港货车出口处被查获。海口美兰凯达顺仓储部的行为已构成违规运输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1月3日,海口美兰凯达顺仓储部被罚款1.2万元、没收涉案的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12袋。

江西邬某晶被罚款1.2万元

2023年11月14日凌晨,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在新海港开展禁塑货车运输检查工作,发现江西邬某晶的货车上装载着大量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经清点,车上含有的产品分别为塑料杯、碗、碟和盖,合计438件,货值合计25994元。产品的材质均为聚丙烯(PP),均为禁塑名录内的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

据悉,邬某晶在货车帮APP上接单,产品计划从中山市运输至三亚市,准备运往三亚市交货,但货车运行至海口新海港货车出口处被查获。邬某晶的行为已构成违规运输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2023年12月29日,邬某晶被罚款1.2万元、没收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438件。

江苏丁某被罚款2.5万元

2023年11月7日,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龙华分局执法人员对海口市龙华区龙桥镇新村一出租屋进行检查,发现江苏丁某为龙桥镇新村一出租屋租赁者,因海南禁止使用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丁某从海南市场上收购他人不再使用的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储存在出租屋中准备运往内地使用。经现场清点,共有20个不同品牌规格的1938箱聚丙烯(PP)材质塑料制品和121袋聚乙烯(PE)材质的发泡塑料餐盒,货值合计24853元。

据悉,丁某将从市场上收购的聚乙烯材质(PE)和聚丙烯材质(PP)的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存放在自己租赁的出租屋中,构成储存禁止名录内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的违法行为。2023年12月28日,丁某被罚款2.5万元、责令改正违法行为、没收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2059件。

【责任编辑:李彦昆】

【内容审核:符 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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