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亚“带押过户”,有新消息!

12月26日,三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三亚监管分局、三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三亚住房公积金管理局、国家税务总局三亚市税务局联合发布《关于开展存量房“带押过户”登记服务的通知》。

三亚正式启动存量房交易“带押过户”模式,存量房交易时,不再需要卖方提前结清房屋现有贷款,即可通过线下合并办理存量房转移登记及相关抵押权登记。

存量房“带押过户”实现了不动产登记和抵押贷款的有效衔接,具有交易资金更安全、交易成本更节约、交易流程更便捷的优势,是一项便民利民的重要举措。下一步,有关部门将根据办事群众的实际需求,进一步加强工作协同、优化业务办理流程,持续完善“带押过户”模式。

什么是“带押过户”?

依据《民法典》第406条规定“抵押期间,抵押人可以转让抵押财产。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

“带押过户”就是由此而来的约定俗成的称呼,即在申请办理已抵押不动产转移登记时,无需提前归还旧贷款、注销抵押登记,即可完成过户、再次抵押和发放新贷款等手续。

办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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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带押过户”登记服务的通知》全文

(原标题:三亚“带押过户”,有新消息!)

【责任编辑:李彦昆】

【内容审核:庄华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