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医疗保障局提醒∶严禁违规集中刷卡!举报最高奖励20万元!

海拔新闻 2023-12-26 20:17:40

商报全媒体讯(椰网/海拔新闻记者 陈王凤)根据有关文件要求,海南省改革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建立健全门诊共济保障机制,自2022年1月1日起将门诊医疗费用纳入城镇从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范围。

近期,对医保平台结算数据进行分析时发现,个别定点医药机构门诊结算人次和医保报销金额上涨明显;还有市县反映个别定点医药机构开展“门诊统筹不用,年底额度清零”等错误宣传,出现为清空“门诊特殊疾病”额度或“门诊统筹”限额(以下分别称“门特”和“门统”)违规集中刷卡(医保电子凭证)现象,给职工医保门诊共济政策实施和医保基金安全造成重大安全隐患。为规范医保基金使用,防止医保基金不当流失。海南省医疗保障局就防止出现违规集中刷卡(医保电子凭证)行为作出提示。

一、各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请注意

定点医药机构要加强医药服务规范管理,合理使用医保基金,做好就诊患者和购药人员医保身份核验、医保目录适用认定、病案资料保存以及结算数据上传等工作,及时纠正医保基金使用不规范行为,务必做到:

1、不得为清空门诊共济额度违规集中刷卡(医保电子凭证);

2、不得收集、滞留参保人医疗保障凭证;

3、不得采用或通过免收、少收个人负担费用或者有奖销售、附赠药品或礼品等销售方式,引导、诱使参保人购药;

4、不得将非医保药品、非门特药品或其他商品串换成医保药品、门特药品报销;

5、不得传输虚假数据进行医保报销;

6、不得为参保人利用其享受医疗保障待遇的机会转卖药品,接受返还现金、实物或者获得其他非法利益提供便利;

7、不得违反《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以及《医疗保障定点服务协议》约定条款。

二、各位参保人请注意

集中刷卡(医保电子凭证)购药是不合理就医购药行为,将本人医保凭证交由他人冒名使用、重复享受医保待遇和利用享受医保待遇机会专卖药品、接收返还现金、实物或者获得其他非法利益,属于《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明确的骗保行为。为用完所谓医保门诊共济封顶线,集中刷卡(医保电子凭证)购药涉嫌违法违规,且不合理大量购药容易导致药物过期失效,不遵医嘱用药可能会对身体造成严重伤害。海南省医疗保障局特别提醒广大参保人员,根据实际情况理性就医购药,凡是查到有关违规行为,医保部门将追究相应责任,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

三、打击欺诈骗保举报电话

请全省参保人、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共同监督,若发现前述现象,请拨打举报电话。

国家医疗保障局 010-89061396

海南省医疗保障局 0898-66722625

海口市医疗保障局 0898-68718995

三亚市医疗保障局 0898-88230803

儋州市医疗保障局 0898-23332302

文昌市医疗保障局 0898-63389612

琼海市医疗保障局 0898-32066607

万宁市医疗保障局 0898-62222608

五指山市医疗保障局 0898-86634930

东方市医疗保障局 0898-25515811

定安县医疗保障局 0898-63829697

屯昌县医疗保障局 0898-67821136

澄迈县医疗保障局 0898-67631269

临高县医疗保障局 0898-28260313

昌江县医疗保障局 0898-26699805

乐东县医疗保障局 0898-85525012

陵水县医疗保障局 0898-83091535

白沙县医疗保障局 0898-27720881

保亭县医疗保障局 0898-83600929

琼中县医疗保障局 0898-86231144

四、举报奖励

根据《海南省违法违规使用医疗保障基金举报奖励办法实施细则》(琼医保〔2023〕70号)规定,举报人符合举报奖励条件的,医疗保障行政部门将按照案值的一定比例给予一次性资金奖励,奖励金额最高20万元。

【责任编辑:黄奕宏】

【内容审核:符 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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