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处罚源头企业216家,查处超限超载车辆3080辆次
商报全媒体讯(椰网/海拔新闻记者 徐明锋)12月14日,海南省交通运输厅通报2023年全省治超“百日行动”情况。“百日行动”期间,全省处罚源头企业216家,查处超限超载车辆3080辆次、非法改装车辆200辆次。
据介绍,海南省联合治理货车超限超载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省治超办”)于2023年6月至10月在全省范围内组织开展了治超“百日行动”。根据“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和“四不两直”要求,省治超办采取明察暗访、查看资料、听取汇报和座谈交流等方式,对各市县进行检查和督导,并组织第三方科技公司对全省18个市县重点干线公路货车超限超载情况进行定点抽样调查,以评估治理成效。总体来看,各市县交通运输、公安交警和综合行政执法等部门积极组织开展治超工作,特别是海口、三亚、东方、昌江、保亭等市县高度重视,不断提高政治站位,加强协调联动,突出联合治理,推动治超工作的常态化和制度化。
据统计,“百日行动”期间,全省共出动执法人员1万余人次、执法车辆5000余辆次,开展联合治超行动1.69万次;检查源头企业778家次,处罚源头企业216家,查处超限超载车辆3080辆次、非法改装车辆200辆次,卸货或分载货物2.51万多吨,源头劝返涉嫌超限超载车辆633辆次;检查维修企业305家,督促整改7家;查处“一超四罚”案件217宗,有效规范全省交通运输市场秩序,确保我省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总体保持平稳。
海南省交通运输厅表示,检查发现存在五大主要问题。
一是部分市县治超责任不够明确。部分市县治超工作责任落实不到位,如儋州、乐东、琼中和屯昌等市县治超协调和牵头部门和人员至今尚未明确,政府专题研究部署不足,日常工作人员配备不到位。
二是部分市县联合治超协作机制不顺畅。儋州、文昌、乐东、琼中、屯昌、临高、三亚等市县联合执法尚未常态化、制度化,联合治超效率低,“一超四罚”查处力度不够,辖区内部分路段超载超限现象突出,治超效果不明显。
三是货运装载源头监管有待加强。海口、昌江、儋州、文昌等市县货物装载源头较多,相关单位监管履职不到位,与重点源头企业签订《合法装载责任书》等制度落实不到位,特别是对临时堆场和建设工地等缺乏有力管控,辖区内车辆超限超载现象突出。
四是治超工作经费投入不足。除昌江实现重点源头企业装载信息联网监控外,其他市县治超工作资金投入严重不足,普遍存在执法设备和车辆老旧、治超卸货场站缺乏,科技治超和信息化建设推进慢等问题。
五是高速公路车辆超限超载难以管控。由于我省高速公路实行“一脚油门踩到底”政策,出入口较多,且没有收费关卡,监管和执法部门难以对行驶在高速公路的货物运输车辆进行有效管控。
海南省交通运输厅要求,各市县要加强源头监管,强化路面联合执法,加强日常监管,确保非重点装载源头安装合格称重和数据存储设备,装载检测合格后方可出场,杜绝货单不一致和数据造假等问题。此外,对照通报问题举一反三,开展自查自纠,坚持问题导向,立行立改,持续加强治超联合治理工作,确保道路交通安全畅通。
【责任编辑:吴钟旺】
【内容审核:肖 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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