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府常务会议研究海洋例行督察意见整改、旅游公路管理等工作
12月4日,八届省政府第23次常务会议在海口召开,研究海洋例行督察意见整改、旅游公路管理等工作。
省长刘小明主持会议。
会议审议通过《海南省贯彻落实国家自然资源督察2023年海洋例行督察意见整改方案》,要求高度重视,严格落实整改工作责任;立行立改,加快推进各项整改措施,实行问题台账清单化和闭环整改管理,对重点督办事项速办、快改、改到位,并以海洋例行督察意见整改为契机,持续加强规范管理,促进执法能力提升;协同共治,省和市县同题共答,在整改过程中一体推进、标本兼治,找准问题堵点难点,共同协商解决方案,杜绝形式整改、虚假整改、变通整改,以实际行动交上一份海洋例行督察意见整改的满意答卷。
会议审议通过《海南省旅游公路管理办法》,强调要加强宣传解读,争取各方参与,为规范旅游公路发展营造良好环境。要明确工作职责,统筹做好规划、建设、养护、交通安全、旅游资源开发、旅游服务监管等工作,保障旅游公路有序运营。要充分发挥旅游公路作用,围绕商业和旅游发展,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加强旅游资源开发,培育公路旅游品牌,引导和规范沿线群众依托旅游公路扩大经营和就业规模,逐步实现依路而行、依路而富。要持续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强化路域环境管控,及时应对处置运营中的群众诉求,不断提升旅游公路运营服务品质。
会议研究我省2023年迎峰度冬电力供需、保供及负荷管理实战演练工作,要求树牢底线思维,坚持远近结合,加快基础设施建设,统筹优化发电安排,做好省间电力互济,千方百计保障电煤和天然气稳定供应,扎扎实实做好今冬明春保暖保供工作。
(原标题:省政府常务会议研究海洋例行督察意见整改、旅游公路管理等工作)
【责任编辑:杨 薇】
【内容审核:庄华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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