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办“双打”案件746宗 儋州市“双打”暨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取得一定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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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报全媒体讯(椰网/海拔新闻记者 黄桂风 摄影报道)11月27日,2023年儋州市“双打”暨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新闻发布会召开,会上通报全市2023年打击侵权假冒工作开展情况、主要成效以及执法典型案例。
发布会上,儋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符浪对2023年儋州市打击侵权假冒工作分别从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完善机制、加大宣传力度、强化监管执法等方面进行介绍。
2023年以来,在儋州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省“双打”办的有力指导下,儋州市“双打”办充分发挥统筹协调作用,各成员单位各司其职、履职尽责,全市“双打”工作取得一定成效。
国际旅游岛商报记者在发布会上了解到,儋州市“双打”办各成员单位聚焦群众反映强烈、社会舆论关注的突出问题进行集中整治,有序开展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截至11月20日,全市行政执法部门共查办“双打”案件746宗,罚没款1078.4万元。其中查处商标、专利等知识产权类案件23宗,罚没款合计12.5万元。
此外,新闻发布会现场还发布了8起2023年儋州市打击侵权假冒执法典型案例。
据了解,2022年12月,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海南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对儋州大明花炮有限公司经营的“福日子小胆防水炮388”进行抽检。经检验,“福日子小胆防水炮388”计数误差项目不符合检验和判定依据中的标准要求,“花开富贵银光炮”引火线牢固性项目不符合检验和判定依据中的标准要求,依据《海南省烟花爆竹(烟花爆竹、组合烟花)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判定为不合格。儋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3年2月13日对当事人的行为进行立案调查。经查,当事人销售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的产品,货值金额为5340元,无违法所得。
当事人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十三条第二款的规定,因其行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五十五条以及《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适用规则》第十二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从轻处罚的情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四十九条的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处罚如下:没收“福日子小胆防水炮388”5盘、“花开富贵银光炮”8盘,罚款5340元。
儋州大明花炮有限公司销售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产品案为儋州市“双打”工作取得成效的一个缩影。
下一步,儋州市打击侵权假冒工作领导小组将全面提高政治站位,进一步增强保障知识产权和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的紧迫感和责任感,加大力度严肃查处一批侵权、假冒、盗版的违法案件,曝光一批违法违规企业,大力净化市场环境,引导企业和个人诚信守法经营,促进全社会提高知识产权意识,全面推动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和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迈上新台阶。
【责任编辑:赵康丽】
【内容审核:肖 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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