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关屠宰污水!东方市食品公司被罚款21.1万元
商报全媒体讯(椰网/海拔新闻记者 徐明锋)东方市食品公司屠宰场污水处理站处理的屠宰污水排入市政管道,《东方市八所畜禽综合定点屠宰场附属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要求落实应急池和恶臭装置等措施建设,但东方市食品公司没有按照要求完成。11月21日,东方市食品公司被罚款21.1万元。
记者了解到,7月27日,东方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执法人员对东方市食品公司位于东方市西线高速与东方大道交叉口西北侧的屠宰场进行检查,发现东方市食品公司屠宰场项目编制的是报告表,2011年6月报批了屠宰场该环境影响评价文件,项目总投资额4700万元。2017年10月因前期准备不足致使项目开工建设后未能如期建成,重新立项取得环评批复。东方市食品公司屠宰场建设1栋办公楼、1栋生猪屠宰楼、1栋牛屠宰楼,配套一座污水处理站。
调查结果指出,东方市食品公司屠宰场建成后于2019年投入试运行,污水处理站处理的屠宰污水排入市政管道,《东方市八所畜禽综合定点屠宰场附属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要求落实应急池和恶臭装置等措施建设,但东方市食品公司没有按照要求完成。
据悉,东方市食品公司由东方市农业农村局出资成立,注册地位于东方市二环北路8号。针对东方市食品公司存在上述违法行为,11月21日,东方市综合行政执法局依法责令东方市食品公司立即采取措施在2024年10月30日前完成整改,并对东方市食品公司作出罚款21.1万元的行政处罚。
【责任编辑:杨 薇】
【内容审核:孙令卫】
版权声明:国际旅游岛商报全媒体文字、图片、视频、音频等版权作品,欢迎转发,但非经本报书面授权同意,严禁包括但不限于转载或改编、引用等,违者必追究法律责任。
相关阅读/RELATED READ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