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市龙华区人民法院执行悬赏公告(2023年第36期)

海口市龙华区人民法院

执行悬赏公告

(2023)琼0106执7032号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陈升腾与被执行人吴先圣合同纠纷一案中,被执行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现依申请执行人悬赏执行申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二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发布悬赏公告如下:

被执行人:吴先圣,男,1970年2月2日出生,汉族,住海口市龙华区金宇路33号世代雅居(北区)B栋(百合居)B501房,公民身份证号码:460100197002023912。

执行依据:(2023)琼0106民初3874号民事判决书。

执行标的:983239.04元及利息。

凡向本院提供人民法院尚未掌握的被执行人财产或财产线索,经本院依法核实后处置,使申请执行人的债权得以全部或部分实现的,按照执行到位金额的20%发放悬赏金。

举报人须以书面形式向本院邮寄财产线索材料,并说明本人身份信息,信封上注明“财产线索”字样,本院将对举报人的身份信息及举报线索的有关情况予以保密。有义务提供财产线索的人员、拒不配合核实身份的人员,不予发放悬赏金。

悬赏期限:一年(2023年11月16日至2023年11月15日)。该期限内,若申请执行人债权已全部实现,本院将另行发布公告终止悬赏执行。

邮寄地址:海南省海口市龙华区金宇东路24号龙华区人民法院712室

联系人:王丹雪

联系电话:0898-66705436

二〇二三年十一月十六日

悬赏公告2023年第36期

期 数:2023年第104期(194)

(原标题:海口市龙华区人民法院执行悬赏公告(2023年第36期))

【责任编辑:杨 薇】

【内容审核:张 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