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培育1322家“放心消费”单位,23个“放心”商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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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报全媒体讯(椰网/海拔新闻记者 张艺 史若木 摄影报道)11月14日,由中共海南省委宣传部举办的“加快推动海南自贸港高质量发展”系列专题新闻发布会(第六场)——“放心消费·阳光海南”专场在海口举行。这场发布会展现新数据、新亮点,其展现了海南省放心消费创建工作进展的成效,助力推进海南国际旅游消费中心建设。
“放心消费”单位、企业自主承诺
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铁刚介绍,“放心消费”这项工作是原国家工商总局自2017年开始,联合27个国家部委共同在全国范围内主抓推广的一项工作。海南省是在2018年由原省工商局联合26家单位共同推广,到去年成员单位发展为29家。
从2018年以来,经过5年的创建,全省一共培育了1322家“放心消费”单位,23个“放心”商圈,1835家无理由退货承诺单位。
据了解,近年来随着自媒体的发展,在海南的消费市场中,经常出现缺斤短两、虚假广告、以次充好、消费欺诈的行为,为此,省市场监管局联合省商务厅、省旅文厅、省营商环境建设厅等29家成员单位,再次优化“放心消费”创建模式,将过去的政府部门培育、企业申报、政府部门评定的这个模式,改变成为企业自主承诺,由社会共同参与监督、最后进行信用等级的星级动态管理,把信用的成果与市场监管的信用监管,通过信息化的手段连接起来,动员全社会的力量,参与到诚信建设和市场监管中来。
四个标准、三个渠道、三道程序
据介绍,“放心消费”创建在过去是由市场监管部门和其他协作部门共同来进行评定,这次发生了颠覆性的改变,是通过企业自主申报,经过一段时间的考察,通过社会监督得到认可后,由市场监管部门赋予星级评价的信用等级。
如何获得这样的星级等次?铁刚表示,要具备四个标准,有三个渠道可选择,要经过三道程序。
四个标准包括在海南省依法注册的合法经营主体,注册时间要超过一年,不满一年还不具备资格;要有固定的经营场所,流动摊贩不在此列;在一年之内没有受到过行政处罚,没有列入异常经营名录、严重违法失信名单;自愿承诺参与“放心消费”创建。具备这四个条件的经营主体,可以自主申报。
三个渠道可供选择,任何一个渠道都是畅通的:一是可以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其中的海南频道可以找到海南“放心消费”创建的栏目,点选进入后可以申报;二是可以关注海南市场监管局微信公众号,以及官方网站上也有“放心消费”创建栏目;三是“放心消费”创建的二维码,可通过扫描二维码也可以申报。
经过三个程序包括:要自主承诺,按照三、四、五星级的等级标准对照,达到标准的,承诺按照对应等级进行经营;要经过属地放心消费创建办公室备案,一般都设在我们各市县的市场监管局。这些都是在网上实现,都是在网上操作,不需要到现场办理;经过6个月的考察期。承诺申报后,市场监管部门将进行为期6个月的考察,如果6个月内没有其他异常行为,那么就会按照承诺的标准,正式赋予星级,并按照承诺的标准进行监管。
此外,号召全社会的消费者共同参与,对于维护企业形象,打造企业品牌,创造更好的经济效益都会有很大的促进作用,同时也方便消费者进行监督和选择。
【责任编辑:陈丽洁】
【内容审核:庄华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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