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收电费,海口新城佳园物业服务有限公司被罚款161809.05元
商报全媒体讯(椰网/海拔新闻记者 徐明锋)11月14日,记者获悉,因多收电费,近期,海口新城佳园物业服务有限公司被罚款161809.05元,这是今年4月6日,海口新城佳园物业服务有限公司第5次被海口市美兰区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消防救援等部门处罚。
海口新城佳园物业服务有限公司由海口市智诚物业集团有限公司出资成立,注册地位于海口市龙华区金贸街道景瑞大厦301号。据不完全统计,今年4月6日至10月25日,海口新城佳园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因存在多收电费、卫生达不到标准、未落实物业服务企业消防安全责任等违法行为,相继收到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美兰分局、海口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美兰分局、海口市美兰区消防救援大队开出的5张罚单。海口新城佳园物业服务有限公司5次被处罚具体情况为:
海口新城佳园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存在多收电费的价格违法行为,违法所得231155.78元。10月25日,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美兰分局责令海口新城佳园物业服务有限公司立即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对海口新城佳园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作出罚款161809.05元的行政处罚。
海口新城佳园物业服务有限公司负责管理的水岸听涛小区有生活垃圾收集未密闭,有暴露垃圾的现象,卫生达不到标准。10月18日,海口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美兰分局依法对海口新城佳园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作出罚款3000元的行政处罚。
海口新城佳园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存在未落实物业服务企业消防安全责任的消防违法行为。9月4日,海口市美兰区消防救援大队依法对海口新城佳园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作出罚款3000元的行政处罚。
海口新城佳园物业服务有限公司负责管理的水岸阳光A小区存在未落实物业服务企业消防安全责任的消防违法行为。7月31日,海口市美兰区消防救援大队依法对海口新城佳园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作出罚款5000元的行政处罚。
此外,海口新城佳园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存在未落实物业服务企业消防安全责任的消防违法行为。4月6日,海口市美兰区消防救援大队依法对海口新城佳园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作出罚款5000元的行政处罚。
【责任编辑:李彦昆】
【内容审核:符 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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