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这3人被悬赏!有线索速举报→

三亚城郊法院微信公众号 2023-11-11 22:08:02

11月10日

三亚市城郊人民法院

发布3条悬赏公告

具体内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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悬赏公告(林永昌)

海南省三亚市城郊人民法院

悬赏公告

(2021)琼0271执2287号

申请执行人成太玉、金胜建申请执行被执行人林永昌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院在执行过程中,因被执行人林永昌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为进一步拓宽调查被执行人财产线索的渠道,有效地执行人民法院生效法律文书,切实维护权利人的合法权益及法律权威,促进社会信用机制的建立,经申请执行人申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二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以及本院《悬赏执行措施规定(试行)》规定,特发布悬赏执行公告如下:

被执行人林永昌照片

执行案号:(2021)琼0271执2287号。

执行依据:(2020)琼02民终1184号民事判决。

被执行人:被执行人:林永昌,男,1963年3月20日出生(公民身份号码:460200196303200274),汉族,住三亚市解放路339号。

执行标的:借款本金人民币785450元及利息、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悬赏期限:本次悬赏公告公开发布之日起30日内。

悬赏条件及金额:凡向本院举报被执行人藏匿的财产线索,使法院成功执行(注:该财产线索是法院未掌握的线索),并使得申请人的债权以全部或部分实现的,申请人承诺自愿支付人民币5000元的悬赏金。

悬赏金发放:悬赏金额将由法院从实际执行到位款项中代付。

本院将对举报人身份信息及提供线索的有关情况予以严格保密,严禁使用不正当手段获取举报线索。

特此公告。

二〇二三年十一月十日

举报电话:0898-88866154

举报邮寄地址:三亚市吉阳区榆亚路669号城郊法院执行局

悬赏公告(李康如)

海南省三亚市城郊人民法院

悬赏公告

(2021)琼0271执2298号

申请执行人邓小明与被执行人李康如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院在执行过程中。因被执行人李康如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为进一步拓宽调查被执行人财产线索的渠道,有效地执行人民法院生效法律文书,切实维护权利人的合法权益及法律权威,促进社会信用机制的建立,经申请执行人的申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二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以及本院《悬赏执行措施规定(试行)》规定,特发布悬赏执行公告如下:

被执行人李康如照片

执行案号:(2021)琼0271执2298号。

执行依据:(2020)琼0271民初8741号民事调解

被执行人:李康如,男,1954年1月21日出生,公民身份号码513027195401211518,汉族,住四川省巴中市巴州区关渡乡长滩河村249号。

执行标的:借款本金人民币1360000元及利息。

悬赏期限:本次悬赏公告公开发布之日起30日内。

悬赏条件及金额:凡向本院举报被执行人藏匿的财产线索,使法院成功执行(注:该财产线索是法院未掌握的线索),并使得申请人的债权以全部或部分实现的,申请人承诺自愿支付执行回来款项的20%的悬赏金。

悬赏金发放:悬赏金额将由法院从实际执行到位款项中代付。

本院将对举报人身份信息及提供线索的有关情况予以严格保密,严禁使用不正当手段获取举报线索。

特此公告。

二〇二三年十一月十日

举报电话:0898-88866154

举报邮寄地址:三亚市吉阳区榆亚路669号城郊法院执行局

悬赏公告(马亚立)

海南省三亚市城郊人民法院

悬赏公告

(2021)琼0271执1042号

申请执行人谷多明与被执行人马亚立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院在执行过程中,因被执行人马亚立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为进一步拓宽调查被执行人财产线索的渠道,有效地执行人民法院生效法律文书,切实维护权利人的合法权益及法律权威,促进社会信用机制的建立,经申请执行人申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二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以及本院《悬赏执行措施规定(试行)》规定,特发布悬赏执行公告如下:

被执行人马亚立照片

执行案号:(2021)琼0271执1042号。

执行依据:(2020)琼0271民初8046号民事判决。

被执行人:马亚立,男,1975年9月7日出生,汉族,公民身份号码131125197509071616,住所地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香坊区0339-1号。

执行标的:借款本金人民币40000元及利息、案件受理费、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悬赏期限:本次悬赏公告公开发布之日起30日内。

悬赏条件及金额:凡向本院举报被执行人藏匿的财产线索,使法院成功执行(注:该财产线索是法院未掌握的线索),并使得申请人的债权以全部或部分实现的,申请人承诺自愿支付执行回来款项的20%的悬赏金。

悬赏金发放:悬赏金额将由法院从实际执行到位款项中代付。

本院将对举报人身份信息及提供线索的有关情况予以严格保密,严禁使用不正当手段获取举报线索。

特此公告。

二〇二三年十一月十日

举报电话:0898-88866154

举报邮寄地址:三亚市吉阳区榆亚路669号城郊法院执行局

(原标题:海南这3人被悬赏!有线索速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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