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可获300万元奖励!《海口市促进科技服务业发展实施细则》征求社会意见
商报全媒体讯(椰网/海拔新闻记者 王辉)10月30日,记者从海口市科学技术工业信息化局获悉,根据《海口市关于加快推进科技创新促进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以下简称“《政策措施》”)有关规定,《海口市促进社会研发投入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为进一步促进海口市科技服务业专业化、规模化发展,该局起草修订了《海口市促进科技服务业发展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实施细则),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实施细则明确,科技服务业是运用现代科技知识、现代技术、分析研究方法和经验、信息等要素向社会提供智力服务,具有人才智力密集、科技含量高、产业附加值大、辐射带动作用强等特征的新兴产业。重点发展研发设计、技术转移、科技评估、技术市场、标准服务、检验检测认证、创业孵化、科技咨询、科技金融、科学普及等科技服务和综合科技服务,提升科技服务业对科技创新和产业发展的支撑能力,推动产业结构升级和优化。
实施细则提出,海口将大力招引科技服务业企业。支持符合海南自由贸易港鼓励类产业目录的行业龙头企业和知名机构落地海口市并设立科技服务机构,实质性运营后3年内按服务费用的10%给予奖励,每家累计奖励金额最高不超过300万元。科技服务机构运营奖励常年受理。
海口将支持公共科技服务发展,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后补助”方式支持公共科技服务发展。对在海口市依法注册的科技服务机构,根据其规模、质量、效果以及企业评价进行综合评估,按三个档次给予奖励。
(一)服务海口市企业150家以上,业务收入达1000万元,且比上年度增加20%的科技服务机构,给予20万元的奖励;
(二)服务海口市企业100家以上,业务收入达500万元,且比上年度增加20%的科技服务机构,给予10万元的奖励;
(三)服务海口市企业50家以上,业务收入达200万元,且比上年度增加20%的科技服务机构,给予5万元的奖励。
海口将支持科技服务业企业做大做强。对科技服务业企业首次转为规模以上企业纳入统计范围并按要求在统计系统完成季报填写的,给予企业10万元一次性奖励。
海口将支持科技创新创业平台建设。在海口市注册运营且新认定为国家级的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和星创天地分别给予100万元、50万元、30万元的一次性补贴奖励。
海口将鼓励科技创新创业平台为科技创业者提供空间优惠及高质量的培训服务,突出培育孵化科技型企业和高新技术企业主阵地作用。年度绩效考评为“优秀”“良好”的平台依据《政策措施》(七)有关规定给予补贴奖励,原则上奖励数量不超过参加考评平台总数的50%,其中“优秀”奖励不超过20%。
实施细则的支持政策如有与本级其他支持政策的财政支付有重叠的,企业从高但不重复享受。
据介绍,提出意见的单位和个人于2023年11月27日前通过电子邮件、信函等形式将修改意见反馈海口市科学技术工业信息化局。以单位名义反馈的需加盖单位公章并提供联系方式,以个人名义反馈的需附上真实名字及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海口市秀英区长滨路东二街市政府行政办公区18栋北四楼市科工信局4013室;联系电话:68724664、68724667;邮箱:cxfzc2017@163.com。
【责任编辑:吴钟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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