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宁公安成功破获两起盗窃案件
为进一步巩固夏季治安打击整治行动成果,万宁市公安局主动聚焦盗窃等侵财类案件,始终保持“零容忍”态势,强化社会面治安防控,严打严处,全力挤压盗窃违法犯罪活动空间,切实守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提升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和幸福感。
案例一
2023年10月12日,万宁市公安局便衣大队接到报警称,位于环市二路的海韵阳光城发生电线被盗案件。接警后,便衣大队迅速开展侦查工作,通过走访调查、摸排研判及DNA比对等方式,最终锁定犯罪嫌疑人朱某基。经研判,发现朱某基正被海口警方处以行政拘留15日的处罚。10月23日,万宁市公安局在其行政拘留处罚结束后,将其从海口市拘留所接回并开展审讯工作。
经审讯,朱某基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其于今年4月中旬到万宁华亚商场对面的居民房做木工,随后,在海韵阳光城处发现有可盗窃的电线。其用事先准备好的4个白色米袋到海韵阳光城将电线成功盗窃装袋,并当场将190多斤的电线以一斤11.5元的价格当废品卖出,共计获取赃款2000余元,随即于当日逃离万宁。
目前,犯罪嫌疑人朱某基因涉嫌盗窃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案例二
万宁市公安局侦查大队着力开展打击盗窃犯罪团伙工作,经一系列侦查摸排,最终锁定黄某会等人组成的盗窃团伙余犯“阿诈”,其真实身份为黄某义。2023年10月25日9时许,侦查大队联合东和派出所实施抓捕行动,在长丰镇大洲村委会山条村将犯罪嫌疑人黄某义成功抓获。
经初步审讯,黄某义如实供述其在2022年5月8日与黄某会、高某明共同在三更罗镇新中农场一处槟榔园旁的猪圈里盗窃两头小黑猪的犯罪事实,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警方提醒
1.企业、商场应设置专门人员看管建筑材料、电缆线等相关设备。如无人看管应将贵重物品放置在门窗紧闭的房内,并锁好由专人保管钥匙,以防被盗。
2.废品收购行业的从业人员,要自觉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不能收购来历不明的电缆、金属等物品。如果发现有人销赃须马上向警方举报。
3.用违法手段获取不义之财,必将受到法律的制裁。
(原标题:万宁公安成功破获两起盗窃案件)
【责任编辑:陈显璋】
【内容审核:孙令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