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废标准车辆上路将面临什么处罚?海南交警回应→
商报全媒体讯(椰网/海拔新闻记者 陈勇合)请问驾驶已达到报废标准的车辆上路将面临怎么样的处罚、请问新车的临时号牌已经申领了3次,还可以再次申领吗?……10月26日,海南交警针对近期群众关切的问题进行了解答。
1.你好,请问驾驶已达到报废标准的车辆上路将面临怎么样的处罚?
答:驾驶已达到报废标准的车辆上路行驶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四条第3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条有关规定:
驾驶人将面临罚款200-2000元,吊销驾驶证的处罚,同时将会收缴报废车辆并强制报废。
2.你好,请问新车的临时号牌已经申领了3次,还可以再次申领吗?
答:不可以。根据《机动车登记规定》(公安部令第 164 号)机动车第四十六、四十七条有关规定:
机动车所有人需要多次申领临时行驶车号牌的,车辆管理所核发临时行驶车号牌不得超过3次。
3.你好,请问驾驶证期满换证可提前多长时间办理?
答: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公安部令第 162 号)第六十三条规定:
机动车驾驶人应当于机动车驾驶证有效期满前九十日内,向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或者核发地以外的车辆管理所申请换证。
4.你好,请问单位组织的健康体检出具的体检报告,可以用来办理驾驶证业务吗?
答:办理机动车驾驶证业务时,提交的《机动车驾驶人身体条件证明》应当由县级、部队团级以上医疗机构,或者经地市级以上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认定的具有健康体检资质的二级以上医院、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健康体检中心等医疗机构出具。如单位体检报告中含有《机动车驾驶人身体条件证明》的,可以办理驾驶证相关业务。
5.你好,请问身份证上的信息变化,驾驶证上的信息也需要改吗?
答: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公安部令第 162 号)第六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机动车驾驶人应当在三十日内到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或者核发地以外的车辆管理所申请换证:
(一)在车辆管理所管辖区域内,机动车驾驶证记载的机动车驾驶人信息发生变化的;
(二)机动车驾驶证损毁无法辨认的。
【责任编辑:谢镇蔚】
【内容审核:孙令卫】
版权声明:国际旅游岛商报全媒体文字、图片、视频、音频等版权作品,欢迎转发,但非经本报书面授权同意,严禁包括但不限于转载或改编、引用等,违者必追究法律责任。
相关阅读/RELATED READ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