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发布禁止未成年人文身倡议书
商报全媒体讯(椰网/海拔新闻记者 徐明锋)2023年9月1日实施的《海南经济特区禁止向未成年人提供文身服务若干规定》明确规定禁止任何组织和个人胁迫、引诱、教唆未成年人文身。10月24日,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禁止未成年人文身倡议书,倡议商家文明经商、家庭有效监护、未成年人加强自律、社会各界加大宣传。
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向商家发出倡议,希望他们文明经商。一是禁止任何组织和个人向未成年人提供文身服务。普通中小学、特殊教育学校、中等职业学校、专门学校、幼儿园周边直线延伸二百米范围内不得设置文身服务场所或者开展文身服务活动。二是商家对难以判明是未成年人的应当要求其出示身份证。向未成年人提供文身服务的商家将面临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拒不改正、情节恶劣或者造成严重后果的,责令停业整顿,直至依法吊销营业执照以及由相关部门吊销相关许可证,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三是商家应当在营业场所显著位置标明不向未成年人提供文身服务。违反规定将面临警告并处五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拒不改正的,责令停业整顿,并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还倡议,家庭有效监护。家长是未成年人保护的第一责任人,广大家长们应为孩子营造温暖的家庭环境,积极、正确、健康地参与和陪伴孩子的成长,通过言传身教让未成年人对文身有正确的认识。
未成年人要加强自律。要充分认识文身的危害,尊重自己,爱护健康,主动净化自己的朋友圈、文化圈,不盲从、不攀比,培养对美的健康追求。
此外,社会各界要加大宣传力度。学校、社会应将劝阻未成年人文身纳入宣传重点,加强宣传力度,多渠道、多平台宣传未成年人文身的危害,引导未成年人树立正确的审美观、人生观和价值观。禁止任何组织和个人胁迫、引诱、教唆未成年人文身,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查处;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责任编辑:黄奕宏】
【内容审核:孙令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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