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严格履行农贸市场禁塑职责 三亚一公司被罚款2万元
商报全媒体讯(椰网/海拔新闻记者 徐明锋)10月21日,记者获悉,因未严格履行农贸市场禁塑职责,近期,三亚惠隆物业服务有限公司被罚款2万元。
据介绍,8月4日上午,三亚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执法人员在对三亚临春农贸市场开展的禁塑专项整治联合检查中,发现三亚惠隆物业服务有限公司管理的三亚临春农贸市场有摊位提供材质为“PE”的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袋给消费者使用。三亚临春农贸市场董少花菜摊提供使用材质标示为“PE”的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袋50个,但没有可降解标志;三亚临春农贸市场吕钦娥冻鱼摊提供使用材质标示为“PE”的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袋40个。三亚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吉阳分局分别进行当场处罚:三亚临春农贸市场董少花菜摊、三亚临春农贸市场吕钦娥冻鱼摊分别被罚款200元。
三亚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指出,2021年该局对三亚惠隆物业服务有限公司管理的临春农贸市场内违反禁塑规定的颜振勇蔬菜摊、郑喜恒海鲜铺、刘作菊猪肉摊等摊主进行处罚。今年8月31日、9月4日、9月6日,三亚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生态环境局分别复函了三亚惠隆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报告禁塑相关情况和材料。自2020年12月份禁塑规定施行近3年来,三亚惠隆物业服务有限公司管理的三亚临春农贸市场仍有违反禁塑规定的情况发生,对采取进一步措施制止市场内各摊位、商户的违法行为无效的,不能提供佐证材料证明履行报告生态环境、市场监督管理等主管部门的职责,没有做到按照要求向主管部门报告。
据悉,针对三亚惠隆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存在未严格履行农贸市场禁塑职责的违法行为,10月9日,三亚市综合行政执法局依法对三亚惠隆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作出罚款2万元的行政处罚。
【责任编辑:陈丽洁】
【内容审核:孙令卫】
版权声明:国际旅游岛商报全媒体文字、图片、视频、音频等版权作品,欢迎转发,但非经本报书面授权同意,严禁包括但不限于转载或改编、引用等,违者必追究法律责任。
相关阅读/RELATED READ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