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知悔改,三亚一男子再次饮酒驾驶被拘留10日
海拔新闻
2023-10-19 22:38:54
商报全媒体讯(椰网/海拔新闻记者 黄力萍 通讯员 张海哲 蔡亚瑞)10月17日,三亚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在吉阳区凤凰路火锅城路段依法查获一名男子徐某(男,40岁)酒后驾驶机动车,并发现徐某曾经有过一次酒后驾驶机动车被查处记录,此次属于再次饮酒驾驶的违法行为。
据了解,三亚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机动大队在凤凰路火锅城路段开展交通违法整治行动。期间,交警执勤队员依法拦截一辆车牌号为琼A2**50的白色小轿车,经现场呼气式酒精测试仪检测,驾驶人徐某现场呼气检测酒精含量为78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当进一步核查驾驶人信息时,交警执勤队员发现违法驾驶人徐某曾经已有过一次酒后驾驶机动车被查处的记录,此次酒后驾驶机动车属于再次饮酒驾驶的违法行为。交警执勤队员随即对徐某进行严厉的批评教育,并告知饮酒后驾驶机动车上路行驶的危害后果。
最终,违法驾驶人徐某因再次饮酒驾驶机动车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22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1条的相关规定,三亚交警将依法对其处以罚款2000元,行政拘留10日、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的处罚。
【责任编辑:陈显涛】
【内容审核:肖 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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