抓紧申报!海南县域商业建设项目补助标准提高
商报全媒体讯(椰网/海拔新闻记者 柯育超)10月16日,国际旅游岛商报记者从省商务厅获悉,近日,省商务厅、省财政厅、省乡村振兴局联合印发通知,将海南省县域商业建设行动资金“单个项目奖补比例不超过项目实际投入设施设备金额的30%”提高到“五指山、临高、白沙、保亭、琼中等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文昌、昌江等国家乡村振兴示范县不超过50%,其他市县不超过40%”。
县域商业建设行动补助资金是指中央财政从服务业发展资金中安排,用于支持海南实施县域商业建设行动的资金。资金以渠道下沉为主线,以县乡村商业网络体系和农村物流配送“三点一线”为重点,主要支持补齐县域商业基础设施短板、完善县乡村三级物流配送体系、改善优化县域消费渠道、增强农产品上行动能、提高生活服务供给质量等五个方向,物流、供应链等面向县域的项目,乡镇商贸中心(大中型超市、集贸市场)、县级物流配送中心、乡镇快递物流站点、农产品产地集配中心等符合条件的项目可以申报,由企业向项目所在市县商务部门申报,跨市县项目单位直接向省商务厅申报。
通知同时规定,奖补资金可采取分期验收、分期拨付方式。项目实际投资额度达到申报投资额的50%以上,并提供有效投资票据的,可按比例将奖补资金拨付到项目单位,拨付资金最多不超过项目拟奖补资金额的80%。
省商务厅相关负责人表示,县域商业建设行动补助资金的奖补幅度大,是中央支持县域商业建设,惠企助企的一项举措。有意申报该笔奖补资金的企业可向所在市县商务部门了解申报条件、申报程序,符合条件的企业请抓紧申报。
【责任编辑:符孟莹】
【内容审核:符 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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