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同人群在海南如何享受生育待遇?答案来了→
商报全媒体讯(椰网/海拔新闻记者 陈王凤)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保能不能报销生育费用?有没有生育津贴?参加居民医保又能不能报销生育费用?10月10日,海南省社保中心就“各种情况下女同胞们享受的生育待遇如何”的问题进行了详细解读。
自2022年9月1日起,海南省城镇从业人员生育保险待遇衔接政策开始执行,生育保险和医疗保险一样参保就能享受待遇,但根据缴费情况的不同,报销比例也会不同。
一、在单位参加了职工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
用人单位为女职工缴纳职工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注:自2019年10月起,生育保险费和医疗保险费已合并缴纳。)费后,即可享受医疗保险及生育保险待遇。女职工怀孕后进行产前检查,发生的产前检查费用实行定额支付。按参保人的孕周来计算产检费用支付月数,简单来说就是妊娠期是多少个月,每个月支付产前检查费100元,最高1000元。到分娩时,住院等生育医疗费用,符合医保规定的合规费用按100%的比例报销。
同时,休产假期间可享受生育津贴。生育津贴是指职业妇女因生育而离开工作岗位期间,给予的生活费用。由领取工资变更为享受生育津贴,是对产假工资的替代。女职工在休产假期间,用人单位按照职工的原工资标准逐月正常发放,产假结束后,其生育津贴由用人单位向医保经办机构申领。
生育津贴高于职工原工资标准的,用人单位应当将生育津贴差额支付给职工;生育津贴低于职工原工资标准的,差额部分由用人单位补足。
二、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加了职工医保
自由撰稿人、网络主播等等自由职业者,可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加职工医保,而且外省户籍人员也可以凭居住证参保。同样,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保的,怀孕后发生的产前检查费用也是定额支付,最高1000元。分娩住院期间的合规生育医疗费用100%报销。产假期间无生育津贴。
三、自己未参保,但配偶参加了职工医保(含生育保险)
有些女性是全职在家的,未在我省参加职工医疗保险,但配偶参加了职工医保(含生育保险),那么就可以按照未就业配偶身份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怀孕后发生的产前检查费用按定额支付,最高1000元。分娩住院期间发生的合规医疗费用也是按100%的比例报销。不享受生育津贴待遇。
四、参加了城乡居民医疗保险
参加我省的城乡居民医保也是可以报销生育医疗费用,城乡居民医保参保后既有医保待遇也有生育待遇,分娩住院期间发生的合规医疗费用按居民医保住院待遇规定支付。无生育津贴。
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住院医疗费用报销比例为:一级定点医疗机构统筹基金支付90%,二级定点医疗机构统筹基金支付75%,三级定点医疗机构统筹基金支付65%。
【责任编辑:谢镇蔚】
【内容审核:肖 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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