拘留10日!“路怒症”男子被超车后竟殴打他人

琼海警方 2023-09-13 22:37:19

为扎实推进夏季治安打击整治行动走深走实,琼海市公安局持续加大对各类违法犯罪的打击力度。近日,琼海市公安局嘉积派出所成功查处一起因超车引起的寻衅滋事案,行政拘留一人。

9月2日23时许,嘉积派出所接到事主莫某远报警称:其在琼海市嘉积镇兴海路与豪华路交叉路口处,正常超车后被一男子拦停,后被对方殴打。接报后,嘉积派出所经调取资料分析研判,最终锁定该名男子的身份信息,并依法传唤违法人员李某到所接受调查。经查,9月2日23时许,李某驾车行驶至嘉积镇兴海路与豪华路交叉路口附近时,被同向行驶的莫某远超车后感到不满,其不顾危险,驾车拦停莫某远所驾驶的车辆,并在莫某远驾驶的车辆车门处用拳头殴打其头部,致使莫某远头部轻微伤,随后李某驾车逃离现场。经询问,违法行为人李某(男,32岁)如实陈述其寻衅滋事的违法行为。目前,琼海市公安局依法对李某处以行政拘留十日的处罚。

相关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 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

警方提醒

道路千万条,安全第一条。开车上路最忌意气用事,提醒广大驾驶人,行车中遇事务必要冷静处理,避免“路怒症”招致麻烦。

(原标题:夏季行动丨拘留10日!“路怒症”男子被超车后竟殴打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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