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悬赏超100000元!海口发布公告!这2人被实名曝光
近日
海口市龙华区人民法院
发布了执行悬赏公告
提供人民法院尚未掌握的
被执行人财产或财产线索
使申请执行人的债权
得以全部或部分实现的
按照执行到位金额的20%
发放悬赏金
海口市龙华区人民法院
执行悬赏公告
(2015)龙执字第1439号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陈恩虹与被执行人朱汉国、王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被执行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现依申请执行人悬赏执行申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二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发布悬赏公告如下:
被执行人: 朱汉国,男,1966年1月3日出生,汉族,住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徐家棚村18号3-3-702房,身份证号码:420106196601033633。
被执行人: 王锐,男,1977年7月15日出生,汉族,住海口市华海路17号谢园1503房,身份证号码:460026197707150012。
执行依据:(2014)龙民一初字第2032号民事判决书。
执行标的:50万元及利息。
凡向本院提供人民法院尚未掌握的被执行人财产或财产线索,经本院依法核实后处置,使申请执行人的债权得以全部或部分实现的,按照执行到位金额的20%发放悬赏金。
举报人须以书面形式向本院邮寄财产线索材料,并说明本人身份信息,信封上注明“财产线索”字样,本院将对举报人的身份信息及举报线索的有关情况予以保密。有义务提供财产线索的人员、拒不配合核实身份的人员,不予发放悬赏金。
悬赏期限:一年(2023年9月11日至2024年9月11日)。该期限内,若申请执行人债权已全部实现,本院将另行发布公告终止悬赏执行。
邮寄地址:海南省海口市龙华区金宇东路24号龙华区人民法院712室
联 系 人:冯文龙
联系电话:0898-66705436
二〇二三年九月十一日
(原标题:最高悬赏超100000元!海口发布公告!这2人被实名曝光)
【责任编辑:陈丽洁】
【内容审核:符 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