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沙一木材废料加工厂擅自停用和遮挡消防设施被罚款10000元

海拔新闻 2023-08-30 09:53:17

商报全媒体讯(椰网/海拔新闻记者 李兴民 通讯员 张昌琼 王永贤 摄影报道)近日,白沙黎族自治县一木材废料加工厂因其擅自停用和遮挡消防设施,被白沙黎族自治县消防救援大队罚款10000元。

日前,白沙黎族自治县消防救援大队在开展“双随机”消防安全监督检查时,发现位于白沙黎族自治县七坊镇一木材废料加工厂区内2个室内消火栓被停用,其中被停用的1个消火栓被遮挡,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之规定,根据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二项和第四项之规定给予该公司罚款人民币10000元的行政处罚。

“这个生产车间,存放了大量的可燃易燃物品,一旦发生火灾就要用到室内消火栓,因此要保持室内消火栓完好有效……”检查期间,白沙消防救援大队监督执法人员现场指出了该厂房存在的违法行为,要求有关负责人尽快整改,并向负责人说明消防设施的用处和擅自停用、遮挡消防设施可能带来的严重后果。厂房负责人表示已经深刻认识到了擅自停用和遮挡消防设施的违法行为的危害性,表示将尽快整改隐患,同时今后一定加强消防安全管理,着力为厂房提供一个安全的生产环境。

消防部门提醒:任何单位、个人不得损坏、挪用或者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不得埋压、圈占、遮挡消火栓或者占用防火间距,不得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人员密集场所的门窗不得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广大市民若发现身边消防设施被占用或停用,可拨打12345热线电话进行举报,消防部门在核实调查取证后,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违法行为进行查处。

【责任编辑:陈丽洁】

【内容审核:肖   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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