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关商品房!海南一公司被罚款3万元、责令返还59629811元预售款
海拔新闻
2023-08-24 09:47:25
商报全媒体讯(椰网/海拔新闻记者 徐明锋)8月24日,记者了解到因未按照规定使用商品房预售款,近期,海南文昌之华置业发展有限公司被罚款3万元、责令限期将59629811元预售款返还至监管账户。
文昌市综合行政执法局调查结果指出,海南文昌之华置业发展有限公司作为“融创观海苑”项目的开发商,分别于2019年4月、2020年6月、10月、11月取得不同楼幢的《文昌市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经执法人员调查163名购房业主,43名业主购房款收款凭据资金账号与登记账号不一致,120名业主未有明确收款账号。海南文昌之华置业发展有限公司存在未按照规定使用商品房预售款的违法行为,43名业主购房合计金额为59629811元。
据悉,海南文昌之华置业发展有限公司由天津融创利达置业有限公司、台州辰达置业有限公司联合出资成立,注册地址是文昌市文城镇清澜开发区高隆路62号。针对海南文昌之华置业发展有限公司存在未按照规定使用商品房预售款的违法行为,今年8月10日,文昌市综合行政执法局依法对海南文昌之华置业发展有限公司作出罚款3万元、责令30日内将59629811元预售款返还至监管账户的行政处罚。
【责任编辑:陈丽洁】
【内容审核:孙令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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