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拟实施工作指引,事关预制菜食品生产许可审查
商报全媒体讯(椰网/海拔新闻记者 徐明锋)8月19日,记者从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获悉,我省拟实施《海南省预制菜食品生产许可审查工作指引(试行)》(以下简称《指引》),进一步规范我省预制菜生产许可工作,提升我省预制菜食品生产质量安全水平。正在向社会各界征求《指引》意见。
据悉,《指引》共计8章40条,明确生产场所、设备设施、设备布局与工艺流程、人员要求、管理制度、试制产品检验等,所称的预制菜是指以一种或多种食用农产品及其制品为原料,添加或不添加调味料或食品添加剂等配料,经调制等预处理、熟制或不熟制、冷冻或不冷冻、消毒或不消毒、包装等工艺制成的,方便消费者或食品生产经营者直接烹饪或食用的预制预包装菜肴制品。
《指引》表示,预制菜食品生产许可的申请、受理、审查、许可决定工作,按照《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规定的程序和要求予以实施。预制菜食品生产企业厂区、厂房和车间、库房要求应符合《食品生产许可审查通则》中生产场所相关规定。生产设备,供排水、消毒、废弃物存放、个人卫生、通风、照明、温控、检验等设施应符合《食品生产许可审查通则》中设备设施相关规定。预制菜生产需求的设备设施应根据预制菜生产工艺流程合理布局,便于卫生清洁和清洗、消毒。企业应配备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等,并定期对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关键环节操作人员及其他相关从业人员进行考核,考核不合格的,不得上岗。预制菜食品生产企业应根据产品的安全生产要求制定相应的管理制度,有关制度应符合《食品生产许可审查通则》中制度管理的相关规定要求。企业首次申请预制菜食品生产许可的,应提供试制产品检验合格报告,对检验报告真实性负责。试制产品应委托有资质的食品检验机构检验,检验报告应覆盖产品执行标准、法律法规及相关部门公告规定的全部项目。
据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介绍,如有意见建议,可通过邮件(邮箱:spscjgc@163.com)反馈该局。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3年8月31日。
【责任编辑:庄华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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