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日查处7200余起!海口开展“亮盔1号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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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报全媒体讯(椰网/海拔新闻记者 陈勇合 通讯员 李盛兰 摄影报道)8月18日交通早晚高峰时段,海口警方交警、派出所和城市管理等多部门联动,设置联合整治点100余个,在全市范围集中开展交通安全守护“亮盔1号行动”。据统计,截至当日19时,共出动警力2000余人次,共查处电动自行车违法行为7200余起,教育劝导驾乘人员15000余人。
当天上午,记者在海口市多条路段看到,交警、派出所、城管人员、志愿者等在路面联合开展交通安全守护行动,对过往不佩戴安全头盔的驾乘人员进行查纠、劝导。在海口秀英大道与美华路交叉口整治点,由于该处与医院距离较近,多位去省医院的群众骑电动车不按照规定佩戴头盔被交警当场拦下,开出处罚告知单。
其中一位女士驾驶电动车载人,不仅不按规定车道行驶,两人都还未佩戴头盔,被交警当场开出罚单。整治中,一位孕妇在骑行时头盔只是随意戴着,没有正确扣好卡扣,执勤交警指导并帮助她规范正确佩戴头盔后放行。记者发现,该路段大多数市民都能佩戴头盔并按规定车道行驶,但仍有一些市民心存侥幸、知法犯法。
据了解,此次“亮盔1号行动”是海口警方组织开展的第一次集中行动,之后还将不定期组织开展集中整治持续到年底,常态化开展严管严查。通过路面执法联动共治、宣传教育、管理、处罚等手段,引导群众驾乘摩托车、电动自行车时自觉遵守交通法律法规,文明骑行。期间,交警部门重点聚焦驾乘人员不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未悬挂号牌上路行驶、闯红灯、逆向行驶、不按规定车道行驶、非法改装、未满16周岁驾驶电动自行车等多种重点违法行为依法进行查处,坚决做到发现一起、整治一起,教育一批,预防和减少交通伤亡事故的发生。
民警提示:驾乘电动自行车时一定要正确佩戴安全头盔;不得驾驶未悬挂号牌车辆上路行驶;在通过有红绿灯的路口时,一定要按照指示灯行驶,不要闯红灯,在通过没有红绿灯的路口时,一定要减速慢行,注意观察,确认安全后再通过。
【责任编辑:庄华敏】
【内容审核:吴淑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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