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龙华法院扫除“执行障碍” 兑现2000余万元
商报全媒体讯(椰网/海拔新闻记者 柯育超 通讯员 邱晨兮 纪琳)近日,海口市龙华区人民法院成功执结一起耗时七年的民间借贷纠纷,切实为申请执行人兑现了2000余万元的“真金白银”。
2016年,原告柯某因民间借贷纠纷将被告李某、海南某咨询投资公司诉至法院,经法院一审调解确认被告应向原告支付本金620万元及利息。上述调解协议生效后,因被执行人未履行生效调解书所确定的义务,申请执行人柯某遂向龙华区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过程中,龙华区法院依法首封了被执行人海南某咨询投资公司的一处商用楼,同时也轮候查封了被执行人李某的一处房产。案件承办法官仔细研究案情,向商用楼的承租方送达了协助执行通知书并执行回300多万租金,轮候查封的房产已经参与分配获得分配款约300万元。
龙华区法院首封的商用楼进入拍卖程序后,被执行人海南某咨询投资公司想通过申请破产清算阻碍执行。鉴于不动产的处置耗时较长,为提高执行效率,兼顾执行程序与破产程序之间的转换衔接,龙华区法院决定继续推进涉案商用楼的拍卖变现程序,所得款项待破产案件审理结果出来后再作处理。最终,历经海口中院一审、海南高院二审后,依法驳回了被执行人海南某咨询投资公司的破产清算申请,涉案商用楼也经拍卖二拍流拍。执行法官立即审时度势,转变思路,约谈各方当事人,通过摆事实、释法理、讲效益,促成了申请执行人同意以房抵债的方案,将被执行人海南某咨询投资公司名下的商用楼作价1300余万元抵债给申请执行人柯某,原商用楼的租户继续将租期内的剩余租金支付给柯某,柯某放弃剩余利息,该案顺利执行完毕。申请执行人柯某对龙华区法院前期做的大量推进工作表示肯定,连声致谢,还自愿代被执行人支付其在龙华区法院另案所欠付的物业费案款4万余元,使得两案均圆满执行完毕。
该案从执行依据生效至今历时七年,案件承办法官砥砺深耕、攻坚克难,最终扫除了各种“执行障碍”,不仅为申请执行人柯某兑现了“真金白银”,同时又理顺了承租关系,化解了原被执行人拖欠物业费等矛盾纠纷,平衡了各方利益。下一步,龙华区法院将始终坚持司法为民理念,积极采取各种执行措施,充分保障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以实实在在的工作成效提升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和满意度。
【责任编辑:陈显璋】
【内容审核:孙令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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